“想到就说”六十二:
要以法治理养狗行为
网友“泉水涓涓”写文报道,他路过湖墉古方路一家香烟店门口,腿上被老板娘养的一只小黑狗抓出了血。“泉水涓涓”让老板娘看伤口,老板娘看都不看,还说她家狗狗才3个月,还没长牙齿,怎么会咬人呢?无奈,“泉水涓涓”只好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狗主人老板娘带“泉水涓涓”去医院看医生。老板娘坐在柜台里一声不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如果是开小车撞了人,撞伤了,毫无疑问,小车主人是要带被撞人去医院的;但狗不是小车,抓伤了人就躲到屋里,不能尽救助义务,但狗主人放任狗作恶,实在是不应该的。养狗人就要尽到养狗的义务,禁养的大型犬不能养,没栓绳的狗不能上街,拉不住狗的人就不要独自去遛,小狗也要管理好,这些既是生活常识,也是很多地方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过,各地落实情况不同,有的地方真的去查了,更多地方却停留在纸上。相关规定制度的尊严在于实施,养狗这件事的规定制度,需要严格执行。
这些年,与狗恶行伤人事情不断发生,让人深感痛心。事实上,关于文明养狗的讨论,已比是老生常谈,似乎没有多大效果。不少养狗者都以“你讨论你的,与我无关;我养我的狗,你管不着”。看来,文明养狗不能仅仅靠道德,期盼养狗者的素质自行提高有点难。有必要在“最严养狗令”实际执行效果的基础上,适时立法,真正将规范养狗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常态化严格执行,像约束司机开车一样约束养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