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文
江西省宜春市有个袁州区,但在古代其实是袁州府,下辖萍乡县,现在叫市,五代后晋时期成书的《疑狱集》,记录了发生在这里的一个故事。
萍乡有座山,山岭之中,古道蜿蜒,青石铺就,山间溪流潺潺,清澈见底,古道两旁,荒草萋萋,野花点点,一两座古朴亭台楼阁隐现于山林之间,飞檐翘角,雕梁画栋,古色古香,实在美不胜收。这山岭往北,有个叫张某的人,三十多岁,妻子周氏,容颜清秀,宛如初绽茉莉,不争春色却自有一番韵味;眉眼细长柔和,如远山含烟,肌肤胜雪,细腻如绸,不需过多脂粉点缀,已显得清新脱俗,那是真好看。夫妻二人感情很好,很快有了孩子,两人相亲相爱,自力更生,耕田,打猎,倒腾山货,日子虽过得辛苦,但温饱足矣。
周氏嫁给张某一段时间后,时值秋收已过,四下无事,就说想回娘家看看。张某通情达理,一大早烙了几张饼,拿了些行李盘缠,亲自送周氏出门,让她一路注意安全。古代社会治安,和现在比不了,有土匪,飞贼,强盗,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的人很多,张某有点不放心,加上媳妇本来就花容月貌的,太过扎眼,所以张某还提前通知了周氏弟弟,让小舅子在半路上接迎一下姐姐。于是,周氏抱着孩子就出发了。
周氏走到半路,果然发现弟弟在一个土坡正等自己。弟弟也看到了姐姐,立刻快走两步迎了过来,就要带姐姐回娘家。可周氏早上走的,一路不敢耽搁,生怕天黑到不了家,所以一歇没歇,还抱个孩子,累的不行不行的。眼下终于走了一半路,见到了弟弟,有点如释重负,把孩子送到弟弟的手上,说:我走了一上午,实在没力气了,反正离咱家不太远了,你就抱着外甥先回去,我在这土坡上歇一下,后脚就追上你。弟弟说行吧,我带着孩子前头走,你歇会就赶紧追过来。这么着,周氏弟弟带着孩子走了。为了等姐姐,他故意走的慢。可慢来慢去,走了两个来时辰,也还是到家了。可到家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时辰,姐姐没回来。到家三五个小时了,天都完全黑了,姐姐还是没回来。
弟弟一寻思,完了,这是出事儿了。二话不说,立刻原路返回,到中午碰面的土坡找了半天,不见姐姐踪影,心就凉了半截。他又接着往前走,走到大半夜,又到了姐夫家里,发现姐姐也没折返回来。丈夫张某一听着急了,又拉着小舅子奔到娘家,一问娘家人,姐姐还是没回来。这时天就已经完全亮了。张某和小舅子不死心,俩人又一齐在路上严密寻访,走到白天姐弟相会的土坡时,张某眼尖,一眼瞅见路边坡下草丛里躺着个人。走过去拨开荒草一看,登时肝胆俱碎,哀嚎一声,当时就倒地不起了。原来,路边躺倒的是一具女尸,不是自己的妻子周氏还会是谁?小舅子跑过去一看,也是一屁股就吓坐了地上,路旁躺倒的姐姐衣着打扮还和昨天自己相见时一模一样,可此时早已身体冰凉,失去了生命体征,甚至就连头都被人砍了,不翼而飞。
好端端一个人,就这么横死了。和挚爱的妻子天人永隔,想想张某心情是什么样啊。他伤心欲绝,而且妻子又是横死,被人杀害,他更悲愤。人愤怒伤心时,容易失去理智,出现判断上失误。张某寻思,出门时妻子还好好的呢,一路上也只接触了小舅子,所以立刻开始怀疑妻子是小舅子杀害的。妻子貌美,荒山野岭里这畜生不如的小舅子起了歹心,欲行奸污,妻子誓死不从,小舅子恼羞成怒,将其杀害,然后这小舅子还假装不知情,贼喊捉贼,妄图蒙混过关。张某越想越觉得合理,不由分说,直接把小舅子告到衙门,说小舅子就是杀害他妻子周氏的凶手。
这小舅子算是跳河也洗不清了,怎么解释也没用。古代衙门执法流程不一定严谨,审案过程也不一定合理,碰上不负责任的,处理案子,尤其是命案,只讲究速战速决,有人顶罪,总比拖成悬案好,所以衙门对周氏弟弟严刑拷打,好一顿折磨,堪称剔肉剜骨,没人顶得住,小舅子没过两天就招了,当然是含冤认罪,说自己的确是接姐姐回娘家时,欲行不轨,姐姐反抗,自己恶念又起,一刀就把姐姐砍死了。小舅子认罪了,但衙门也要讲证据,杀人用的是刀,那就要把凶器找到;死者周氏的头不见了,那也要把人头给找到。找证据的工作,交给了衙门的都司。这都司挺能耐,真就把凶器和人头给找到了。不过这人头已高度腐烂,分辨不清相貌,当然能不能分辨的清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这些证据,就能结案,所以几天后,衙门就把小舅子开刀问斩了。
这小舅子真是倒了大霉,张某是周氏的丈夫,妻子死了,他相当伤心痛苦,可小舅子也是周氏的一母同胞亲弟弟,血脉相连,姐姐死了,难道他不伤心,不痛苦吗?他伤心痛苦还不算,又被姐夫错认成杀人凶手,自己的亲戚,朋友,认识的所有人,全都把他当成了一个无耻的禽兽,该死的畜生。在暗无天日牢房里,他被一遍又一遍毒打,最后推上断头台,人头落地,就以这样一种方式死去。没有人在乎,没有人关心,衙门轻而易举的就改变且决定了他的命运。冤,真冤。
时间来到一年之后,张某有个邻居到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奔亲戚,亲戚没见到,就住在一家客栈。吃饭时,他随便往二楼客房一间开着窗户的房间一瞅,瞅见有个人在屋里坐着。邻居越看越眼熟,越看越觉得认识,于是跑上二楼一看,好嘛!这不是之前说已经被小舅子杀死的老张家的媳妇儿吗!大白天的,这是见鬼了?当年这案子十里八乡传的沸沸扬扬,周氏尸身不少人都见过,可眼前的周氏,好端端的在屋里坐着呢!可是,如果这个人是周氏,那当年无头尸体,又是谁呢?乱了,乱了,全乱套了。
邻居还发现,客栈这间房有点奇怪,房门从外头上锁,只留了一个用以通气但不足以翻越的小窗子。这邻居也是胆大,趴在窗口上问:你怎么在这儿啊,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呢,你一年前回娘家,半路上失踪,你丈夫到路上寻,寻到你无头的尸身,他认为是你弟弟谋害了你,一怒之下把你弟弟告上了衙门,你弟弟也认了罪,已经被衙门正法了。屋里的周氏一听,两行眼泪刷就下来了,一边哭一边说:那日谁知道弟弟前脚走,后脚就来了个满脸大胡子的外乡人,挑着一个笼子,竟然关着一个年轻女子。大胡子从坡上下来,一眼看到我,立刻就凑到我身前,抽出一把尖刀,让我脱掉衣服和鞋子,我以为他要行歹事,谁成想他把笼子里的女人放出来,把我脱的衣服换到她身上,叫我穿上她的衣服。我俩衣服一换,还没反应过来,他一刀就把那女人的头砍掉了,尸体丢在路边。然后装起人头,又把我关到了笼子里,顺着小路走了。这一年多来,我就被他在笼子关着,这跑那颠,眼下到了城里,他出去办事,才把我锁在这房里。
邻居听完,知道衙门杀错人了,二话不说立刻跑去报官。衙门衙役到客栈,正和大胡子碰个正着,三下五除二逮住。大胡子到衙门,没怎么审,就供认不讳,全都招了。可这个神秘的杀人犯什么来头,什么动机,什么背景,什么原因,全无记载。不过,建康城衙门很有执行力,知道同行办错案,杀了无辜的人,立刻把这事儿汇报到刑部。刑部也不含糊,直接就把案子汇报给皇帝。民间有此等冤情,皇帝大为恼火,立刻下旨将大胡子处死。这还不算完,皇帝还要求错杀了周氏弟弟的衙门,赔给周家钱;州县级别官吏还都被处以黥刑。
黥刑,就是往脸上刺字,是那种永久性难以洗去的字迹,《水浒传》很多梁山好汉,如宋江,武松,就都被刺过字。这种刑罚当然很少伤人性命,不会造成太大的肉体上的痛苦,但是却会给受刑者带来伴随终生的精神折磨。萍乡县是县级地方单位,周氏弟弟是萍乡衙门官员错杀的,萍乡县衙官员都被处以黥刑。而萍乡上边的袁州府,是府一级,皇帝认为他们监管不力,也都安排上了黥刑套餐。这还没完,但凡参与审理这桩案子的官吏,革职的革职,流放的流放,被皇帝好一顿收拾。除了这个大胡子之外,皇帝其实还处死了一个人,就是提供凶器和人头的衙门都司。不仅是因为他做伪证,还因为他这个伪证(主要指人头),是盗掘坟墓,从别人尸体上割下来的...
到这里,算结束了,但其实该文原始资料,出自五代后晋时期成书的《疑狱集》,是本法学著作,记录了从汉到五代时期一些离奇案件及处理方式,可信度还是有的。只是原文没提及朝代,故事中的皇帝是哪位,也无从知晓,也许只有评论区的读者朋友能帮助揭开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