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根治马路杀手肇事逃逸顽疾
安 文
被马路女杀手撞翻不得不躺平疗伤后,欣闻2024年7月16日,常州印发了《常州市非机动车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专项行动措施涵盖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四方面,强调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登记上牌行为。作为每年被马路杀手撞倒在血泊中的数十死者、上万伤者之一,我对政府这种民有所呼、官有所应的态度,要点大大的赞,感到还民交通安全曙光在前。
然而,政府7.16下文,我7.23被撞,那马路女杀手是否藐视政府法规顶风作案?她为何如此肆无忌惮堂而皇之?关键在于7.16文守正坚决,创新不足。众所周知,马路杀手肇事后满不在乎我行我素作案,不是其没有登记上牌,或违规登记上牌,而是交警监控根本看不到牌照,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专项行动搞得再轰轰烈烈,结果也只是摆设,对制约马路杀手肇事,缓解群众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并无实际效果,所以不仅那马路女杀手嗤之以鼻,群众也只能无可奈何一笑了之。
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根据新形势和新问题,创新社会法治化治理的新方法。既然历年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专项行动轰轰烈烈,三令五申却屡禁不止,表明要真正解决问题,光坚持守正已经不够,必须适应交通安全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即“政府立法,保险公司推动,交警执法”三管齐下,才能根治马路杀手肇事逃逸顽疾。
很难设想,机动车如果没有交强险,群众敢不敢上马路,肇事后被害者和车主能不能承担经济损失,交警再多能否维持交通秩序。因此,既然电动自行车肇事伤害已成天天发生的常态问题,那么,政府应当规定,所有电动单车必须参加交强险,并在电动车显著位置标明非机动车交强险牌照,由交警全路检查,凡无此牌照上路的,一律扣车罚款补保。
上述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专项行动,且不说实效如何,以目前交警力量,再增加十倍也难以管理几十万辆电动自行车。而现在保险公司有的是人,就怕没活干。将电动自行车交强险业务交保险公司,承保前,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自然要按交通法规检查电动车是否存在北京交警对那些女骑手查出的几十项违规问题,尤其非法改装、超标提速、遮盖车牌等等行为。根据保险法规,无不良记录的,保费从低;有违规前科者,加倍缴费。承保后,保险公司要求车主在显著位置挂牌,以便交警检查。而保险公司自身营私舞弊行为,则由交警根据其业务行为鉴定和交通肇事处理情况,报送金融监管局和市场监管局,给予罚款甚至吊销资格等处罚。
这样,保障群众交通安全成为重要业务和收入来源,交警则对保险公司“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登记上牌行为”,对电动自行车交强险标志进行日常检查,对不交者进行扣车罚款补交处理,对严重肇事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于是,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专项行动就成为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交警执法成本低效率高,被害者医疗费用先行赔付有保障,也解除了电动自行车主后顾之忧,才能根治马路杀手肇事逃逸顽疾,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交通安全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比行政下文贴告示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