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读《易经》《尚书》之一六六
《好生之德》
中国学国学卷易经册
安 文
清明祭奠先人,是中国人珍爱生命的传统美德。《尚书·虞书·大禹谟》讲:好生之德,洽于民心。爱惜生命,不乱杀戮的美德,合于天意民心。所谓“好生之德”就是爱惜生命,不乱杀戮。“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与其杀掉无罪的人,宁可偏宽不依常法。宋代苏泂说:“好生之德乃天相,杀人正自人杀之。”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说法。
中国传统思想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每个人都有同情心,都有慈悲心,这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当你看到苦难,往往会心生怜悯,同情,慈悲。不忍之心,人皆有之。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一命比为死去的人造塔的功德更大,更有意义,又怎能去枉杀一人呢?“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说这话的人,注定要钉在耻辱柱上,因为这样的人,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
“好生之德”,最符合民心,而逆天缺德,残暴不仁,必失民心。项羽击败秦军,坑杀二十万,就是一种残暴不仁行为。《史记》载,“十一月,羽诈坑杀秦降卒二十万人于新安。”二十万人,是多少条无辜生命,一瞬间就没了。项羽这种弑杀的行为,彻底失去民心,以至于后来垓下之围,有个农夫故意骗项羽向左,致使其人马陷入沼泽,浪费了宝贵突围时间,最终全军覆没。司马迁这一细腻描写,正揭示了“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残暴不仁,失于民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