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习中的“积学”
学习书法艺术大都主张“积学”,它首先是指笔㡳下的功夫,这是内功修炼;其次是指书法本体以外的姊妹艺术、文化修养等。它包括人的阅历、读书学养、艺术境界等。 于学书者而言,首先必须重视手上的笔墨功夫,但仅限于内功修炼是不够的。还要见识广、学问博,才能使作品产生质的飞跃。书法,是一种内涵十分丰富的综合性艺术,与绘画、诗歌、音乐甚至建筑等姊妹艺术关系密切。自古以来就有“书画同源”之说,它主要体现为技法的相互借用,书法的用笔常运用于绘画中,亦即“以书入画”。周星莲《临池管见》云:“以画法参入于书,而书无不神。”明淸以后,许多深通画理者的文人书画家把笔墨的趣味性和形式美运用于书法创作中,特别是借用绘画中墨色的变化,极大地丰富了书法的韵味。书法与诗词都有着表情达意的美学特征。孙过庭《书谱》云:“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风骚”乃借指《诗经》《楚辞》,其意为书法中情感的表达源自于书者的诗文才情。书法史上许多经典之作都是诗书合璧之作,张怀瓘《书议》云:“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羲、献等十九人,皆兼文墨。” 古人认为,诗词是书法的基础,吴昌硕溥心畬、齐白石、张大千虽是书画名家,也都能作诗,白石老人认为“宁可少画几张画,也要灯下学诗”。此外,书法尤其是大草作品通过用笔的轻重、疾涩、提按,笔画的曲直、粗细的变化以及章法上的参差错落能充分表现出音乐般的节奏之美、抒情之美,无声而具有音乐之和谐。书法与它的姊妹艺术有着共同的中华文化特征,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相互影响。 笔者认为,从事书法艺术创作,可以将不同的姊妹艺术的形式美融入其中,从而形成多角度的视野,显现时代的艺术风采和美感。于书者而言,这需要长期的磨炼和积累。此外,学习任何一门艺术,不仅仅在于艺术本身的研究和探索。书法最重要的是体现书卷气息,而这种气息只有多读书才能产生,并且,书法还是作者气质、学问、思想、感情、志向和人品等一切内在因素的总的反映,随便写写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书法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