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1月1日的事 你准备好了吗?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距今天不到一周时间。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养犬管理责任制度,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按照职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从基层看,基本没有什么迹象。只有居委会在居民微信群发了一个“通知”。
要知道,许多老小区,养犬一事从未有人过问,狗狗伤人、流浪狗成群、遛狗不牵绳、大形犬随处见,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社会和谐已是不争的事实,说“狗患成灾,积重难返”一点也不过分。
所以光靠一个《条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狗主人的自觉性没有那么高,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条例》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