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各方有力资源 保孩子暑期安全
每年暑假都会发生中小学生溺亡的悲剧。每起孩子溺亡事故发生,都会伴随家人的无限悲痛及一个家庭的崩塌。江西赣州两学生在鱼塘玩耍时不幸溺亡,父母认为鱼塘所有人应承担责任。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孩子父母未尽到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暑假,本应是孩子们难得的快乐时光,如今却成了溺水死亡的高发期,这不得不引起全社会关注。城市里的孩子,每逢暑假家长早就安排好参加夏令营活动及各种特长培训班,带他们参观博物馆、周末带孩子到郊外游玩等,孩子暑假过得丰富多彩。然而农村的孩子,由于放了暑假不用去学校,没有了老师监督;有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拼,而把孩子托给年迈的老人看管;有的忙于农活,无心看管孩子……这些孩子如“放羊”似的处于无监护状态,成天无所事事,从而发生到河边、鱼塘玩耍,致溺亡事故发生。笔者认为,为避免暑期孩子发生溺亡等安全事故,应多方协力合作,保孩子暑期平安。
首先,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保护孩子的责任,日常应多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可适当让孩子与自己一起参加一些劳动,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以免孩子成天无所事事,使孩子的活动在自己可控范围内;
其次,村委、社区也应担起孩子暑期的安全责任,可聘用有些利用暑期搞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作志愿者及在热心老师帮助下,开办篮球兴趣班、学习辅导班及书法、美术等各类兴趣班,以吸引更多孩子来参加;
其次,作为学校,在放假前应着重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与培训。假期里应定时对学生开放篮球场,乒乓球室及图书馆,使孩子活动有场所。
另外,村委及居委及相关责任人在河边、鱼塘等处多设置一些大幅醒目的警示牌,并在河边、鱼塘的通道口加设护栏,以免以外事故发生。
各方齐心协力,充分调动有力资源,孩子们的暑假一定过得安全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