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守住法律和人伦底线
无所求
山东高法近日分享一则案例,“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法院最终认定涉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公布后,连续位居热搜榜前列,愤怒的网友纷纷指责公司“没有人性”。与此同时,江苏一男子被隔离20天,为防其抑郁,公司要求员工每天陪他唠嗑。两相对照,天壤之别。制度要不要“温度”?当员工遇到困难和不幸时,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对待?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密切协作、高度协调、严格管理。因而企业管理需要刚性的规章制度,员工有义务认真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突破法律和人伦底线。
“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的当事人陆云生,原是努力遵守所在企业上海某物业公司的请假制度的。2020年1月5日,他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安徽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7日,陆云生得知公司未准假,立即登程返回上海,这表明陆云生是努力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为什么未等批准就上路了呢?不难想见,父亲生小病,不会告知远在外地打工的儿子。陆云生之所以急急上路,定是被告知父亲病重病急(返回途中被告知父亲去世证实了这一点)。而公司的休假审批程序,却到6日还是迟迟走不完,陆云生没能得到是否准假的信息反馈。
人在途中的陆云生,接到噩耗父亲去世,不可能赶回上海履行完那步履蹒跚的请假手续后再回安徽老家。企业更不应当要求员工这么做。所以陆云生半途又折返安徽老家为父亲举行葬礼,实在是正常不过的人伦选择。百善孝为先。恪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陆云生2020年1月14日返回上海并于次日上班时,却被告知根据《公司考勤管理细则》的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可见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违反人情伦理,公司的规章罔顾员工正当的休假权利,公司的制度藐视员工的基本权益。
好在,行政和法律维护了陆云生的正当权益。2020年3月27日,陆云生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000多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所以支持仲裁委的裁决。公司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回老家为父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而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符合《公司考勤管理细则》,所以非法,因此支持仲裁委的裁决和一审判决。
此案给打工人的启发是,在努力遵守认可(既然应聘)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的管理突破法律和人之常情,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