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亟需规范
犬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是人类亲密、忠诚的朋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养狗。但随着数量的快速增加,由于部分养犬人士责任心缺失,政府没有及时出台相关的立法规定流浪狗的管理制度,同时社会也没有为大量涌现的宠物做好收养准备。导致出现庞大的流浪犬群体,这一群体不仅影响着城市面貌,也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隐患。流浪狗管理,养犬管理亟须立法“破题”。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据初步估计,我市主城区犬只数量已突破10万只。流浪犬的数量也不在少数。从我市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看,92.41%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尽快立法加强养犬管理。有法可依、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共识。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目前主要存在宠物狗饲养登记不到位;没有足够的空间和资金收留、饲养流浪狗;有关销售狗、繁殖狗的规定欠缺,造成了狗的肆意繁殖,为流浪狗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国外和国内不少地区对加强养犬管理、解决流浪狗问题有很多创新做法。笔者认为,我市也可学习和借鉴国外和有关地市的经验和做法,通过道德和法律结合加强养犬管理,促进养犬管理制度的完善,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及犬只的权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一是宣传教育经常化。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违规养犬的后果、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能力。同时,不断强化养狗人的责任意识,立法可规定养狗人的相关责任及违反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犬籍登记规范化。可建立定点繁殖、定点销售、植入芯片制度,将宠物犬和被救助的流浪犬进行犬籍登记,记录品种、免疫情况和主人信息。方便对犬只进行管理,和对被遗弃狗的主人进行追责,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的产生。加强对犬类经营市场的排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销售行为,杜绝非法交易,保障宠物犬饲养的规范化。三是犬只救助社会化。救助流浪狗的主要群体有政府机构,民间组织,爱狗人士。目前政府机构数少,地方小,且资金有限。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对目前出现的流浪狗实施收容,并进行电子档案登记。另一方面发挥流浪动物公益组织配合作用,以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与救助站的联系,给救助站的流浪狗进行检查和治疗,让流浪狗能健康地被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