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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未礼让斑马线失去评优资格一点也不冤

小嘟 最后编辑于 2020-07-16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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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礼让斑马线失去评优资格一点也不冤

/李育蒙

最近,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行为,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此事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有的则认为是“从严治吏”。笔者认为,这不是什么“小题大做”,相反这样的处理结果一点也不冤。

首先从公务员的考核要求来说,根据《公务员法》的要求,就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而这个“德”不仅仅是个人道德,更是社会公德。礼让斑马线是一种维护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事关个人道德,更与社会公德密切相关。未礼让斑马线其实就是公序良俗类的负面行为,当然是不符合考核标准里的“德”之义。

其次从公务员的个人角度来说,敬畏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何况是公务人员,本身就处在聚光灯下,其言行往往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更应该带头维护公共秩序,做好榜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未礼让斑马线,这其实就是一种错误的示范,如果没有一定的惩处,可能会给公共秩序地维护带来负面影响,甚至还会损害到干部队伍的形象。而“取消评优”这样的惩罚举措,本身具有的警示意义,对于公务人员来说也是一种提醒,提醒他们面对公序良俗类的负面行为,应该上上“紧箍咒”。

最后从社会文明的角度来说,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在一定的空间内,不管身分如何,文明秩序都需要每个人共同去创造和维护。斑马线其实也是城市地“文明线”,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礼让斑马线更是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要保护好这道“风景线”,就应该对于各类不文明行为现象勇敢“亮剑”,扼杀住各类不文明风气,为城市文明营造更积极的舆论氛围。

对于苍南县那名干部来说,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或许只是失去了一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但是这样的“惩罚”所带来的积极效果、警示作用,或许能产生极大的正面效应。所以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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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总觉得处罚太轻。
    2020-07-16 15:28:0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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