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小题”就是要“大做”
因3次未礼让斑马线上行人,一位公职人员就失去评优评先的资格,有些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
我倒是认为,对机动车驾驶人来说,不礼让行人本来就是一种不良行为,有示范作用的公职人员驾驶人有这种不良行为,且是一而再再而三,是屡犯,作为惩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似乎有点轻,不妨还要从纪律方面来点处分。
因为,礼让斑马线不仅有助于防范安全风险,也有助于让交通出行更有秩序、更有效率。而把礼让斑马线看作是“私德”、无伤大雅的小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这些干部驾驶人对自己的“失严”、“失范”、“失德”,正如有人说过的那样,社会规范具有一种“榜样效应”,公职人员理应是社会的榜样,他们对待社会规范的态度,会对其他人产生直接影响。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必然会对群众乃至社会风气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放任自己,缺少检点和自省,不仅会败坏党风、政风,更会带坏民风,因小失大,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说得严重一点,会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德能并重,是每一个公职人员对自己应有的基本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固然重要,但小事小节也绝不可放松。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因此,公职人员要守住遵纪守规的“警戒线”,防微杜渐,给自己戴上“紧箍咒”,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不矜细行,终是要累大德的。
“松是害,严是爱”,家长教育孩子是如此,政府管理公职人员也应该这样。无论是公德还是私德,大大小小问题,就是要严格要求、严格约束,就是要毫不含糊地“小题大做”,促使公职人员严于律己,处处为群众做表率,从而确保公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过硬,唯有这样,才能久久为功、收获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