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王振华,可馨笔下白骨精的现实版

雨滴项链 最后编辑于 2020-06-23 08:16:21
7418 8 9

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罪,是否都是可以用金钱来洗白的?

                                                        ——题记

王振华案件以后,“新城完了”的概念在小民百姓心里几乎生了根,一段时间里,新城控股的股价跌幅也颇大,但在普陀法院对王振华进行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的2020年6月17日,新城控股尾盘还拉升了1.99%,这给我们的感觉是:新城在和王振华撇清关系,至少,王振华猥亵幼女也好,器官接触也罢,在新城控股这里,道德法律与股价业绩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多有钱的人!在诉状里,他承认自己在猥亵女童后转给“掮客”周某某10万元;网传,他请以“无罪辩护”出名的律师陈有西的律师费是1200万元。有网友说,多有钱的人,他为什么宁可用钱砸在这些人的身上,也不愿意给受害人一声道歉,一些补偿。为什么?因为他需要用金钱来洗白自己,而不是用金钱来抹黑自己!而恰恰,想为女孩讨一个公道的父母也不会要这样的钱!试想,他如果给了女孩100万,外人会说什么?说父母将女儿的身体去换了钞票?还是说,农村嫁个女儿才得多少彩礼?

突然想起了坠楼的世界第一可爱,父母肝肠寸断要为孩子讨一个说法之余,却还有人向他们身上泼脏水:“赔偿没谈妥吧?可劲地作吧!达到目的了就会歇手了。”更想起了小女孩躺在楼下冰冷的身体,对应着班级群里一堆家长热火朝天伸出的大拇指……那是怎样恶意的狂欢啊,什么道义、公理、生命、情怀,统统死在了一边,只有恶魔转着腐肉欢歌。

王振华在准备二审,他要洗白自己,向大众表明:自己是无辜的。无辜,就是代表着自己是非负能量(亦即正能量)的代表吧,可他明明就是白骨精一样的存在啊!他的身上顶着的光环何其多!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江苏优秀民营企业家、上海房地产商会会长……随便披一张皮他就可以光鲜地站在大众面前,用他“表面的善良”去掩饰“内心的阴暗”,然后,悄悄地啃噬“唐僧肉”。不同的是,白骨精是没有背景的、住在荒山野岭的妖怪,而王振华除了背景,还有金钱,于是,他作恶可以作得更肆无忌惮,换皮可以换得更随心所欲。

但,我们相信这世间到底还有正气,还有公道,还有攸攸之口,是用再多的金钱也堵不住的。

没做,就是没做,谁也赖不着你。

做了,就是做了,你能欺骗过谁?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晋陵侠客
  • 西江月
  • 兰陵布衣
  • 彭岸良
  • 泉水涓涓
  • 桃子酱
  • 珍珠传奇
  • 西贝
  • 荷边垂柳
发送

8条评论

  • 十恶不赦
    2020-06-23 15:58:12 0回复
    0
  • 律师是有权为当事人提供有关符合实情的证据,为当事人提出无罪、轻罪等诉求的,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也是我国法律制度日臻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律师不可提供伪证,不可收受委托人的钱物(正常的律师费除外)。
    而且被告方律师不可以会见控方检察人员和办案人员,否则就是违法甚至犯罪了。
    另外,舆情也不可影响甚至左右法律的公平公正性,舆论有时是有双重性的,不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简单的事,法律有
    其独特性。一切都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
    理性看待所有的案例,这对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是必需的常识。
    局外人可以谈自己的看法、提出质疑,但也不能武断下语,自作法官滴。
    2020-06-23 10:20:51 2回复
    0
  • 你说王振华没做这事,怕是鬼都不信。
    但陈有西、王振华咬定没做,可能法律也徒唤奈何。因为那几分钟谁看见了?这就是他们想钻的漏洞。
    陈要钱!王要脸!都是一伙骗子!其实他们在人间早已死了!
    2020-06-23 09:29:01 0回复
    0
  • 没做,就是没做,谁也赖不着你。
    做了,就是做了,你能欺骗过谁?
    2020-06-23 09:08:54 0回复
    0
  • 在全国人民声讨王振华罪孽时,律师却振振有词的为罪犯歌功颂德,据说要在二审时为王振华作无罪辩护,这是什么历史,1200万就失去了灵魂,无视法律,纵容犯罪,是可忍孰不可忍。
    2020-06-23 07:49:51 0回复
    0
  • 基本同意雨滴老师的观点。
    在任何案子没有完全大白于天下之前(指最后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之前,悠悠之口,众口铄金、 积毁销骨,是一客观存在,这是社会在向法制建设中的一大阻碍。王、缪两案概莫能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所谓"德治"也不可缺席旁观。
    这需要全体国人的共同努力。
    2020-06-23 07:15:55 0回复
    0
  • 没做,就是没做,谁也赖不着你。

    做了,就是做了,你能欺骗过谁?
    2020-06-23 06:17:27 0回复
    0
  • 这个陈有西、请注意这个所谓从事律师的人他正在玩弄法律,有此种假模假样披上司法合理程序的蠹贼存在,天理不容!
    2020-06-22 23:00:51 0回复
    0
  • 3454
    积分
  • 223
    博文
  • 732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