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罪,是否都是可以用金钱来洗白的?
——题记
王振华案件以后,“新城完了”的概念在小民百姓心里几乎生了根,一段时间里,新城控股的股价跌幅也颇大,但在普陀法院对王振华进行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的2020年6月17日,新城控股尾盘还拉升了1.99%,这给我们的感觉是:新城在和王振华撇清关系,至少,王振华猥亵幼女也好,器官接触也罢,在新城控股这里,道德法律与股价业绩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多有钱的人!在诉状里,他承认自己在猥亵女童后转给“掮客”周某某10万元;网传,他请以“无罪辩护”出名的律师陈有西的律师费是1200万元。有网友说,多有钱的人,他为什么宁可用钱砸在这些人的身上,也不愿意给受害人一声道歉,一些补偿。为什么?因为他需要用金钱来洗白自己,而不是用金钱来抹黑自己!而恰恰,想为女孩讨一个公道的父母也不会要这样的钱!试想,他如果给了女孩100万,外人会说什么?说父母将女儿的身体去换了钞票?还是说,农村嫁个女儿才得多少彩礼?
突然想起了坠楼的世界第一可爱,父母肝肠寸断要为孩子讨一个说法之余,却还有人向他们身上泼脏水:“赔偿没谈妥吧?可劲地作吧!达到目的了就会歇手了。”更想起了小女孩躺在楼下冰冷的身体,对应着班级群里一堆家长热火朝天伸出的大拇指……那是怎样恶意的狂欢啊,什么道义、公理、生命、情怀,统统死在了一边,只有恶魔转着腐肉欢歌。
王振华在准备二审,他要洗白自己,向大众表明:自己是无辜的。无辜,就是代表着自己是非负能量(亦即正能量)的代表吧,可他明明就是白骨精一样的存在啊!他的身上顶着的光环何其多!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江苏优秀民营企业家、上海房地产商会会长……随便披一张皮他就可以光鲜地站在大众面前,用他“表面的善良”去掩饰“内心的阴暗”,然后,悄悄地啃噬“唐僧肉”。不同的是,白骨精是没有背景的、住在荒山野岭的妖怪,而王振华除了背景,还有金钱,于是,他作恶可以作得更肆无忌惮,换皮可以换得更随心所欲。
但,我们相信这世间到底还有正气,还有公道,还有攸攸之口,是用再多的金钱也堵不住的。
没做,就是没做,谁也赖不着你。
做了,就是做了,你能欺骗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