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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6日常州日报博客新话题

博客周话题征文 最后编辑于 2019-08-04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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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北京市公园绿地协会,发布了《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公园遛狗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有人认为,狗随地大小便,严重污染优美的公园环境,禁止宠物入园可营造文明游园的社会氛围;也有人认为,公园属于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禁止宠物入园“一刀切”的做法,剥夺了文明遛狗人入园权利。你对带狗入园列入“黑名单”怎么看?一起来聊聊吧。(话题提供:翠竹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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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鸿渐不惊、柏文学

点评:李育蒙、人参果、润边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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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评论

  • 新话题:根据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我国义务教育要"加强劳动教育",劳动教育位列"德智体美劳"五育之一。九年义务教育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应对中考和后面的高考,也要为中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劳动者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劳动教育应当从哪方面入手?学校、家庭应当如何增加劳动教育的分量?来吧,欢迎分享您的看法。
    2019-08-06 18:08:5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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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多一些这样大刀阔斧的"一刀切",让进步携手文明,共祝愿更美好的未来!
    2019-08-06 18:01:3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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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狗入园,不仅有利于公园环境的洁净,也避免了狗意外伤人事件的发生,是文明之举,人心所向。
    2019-08-06 15:56:1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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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3
    禁止宠物入园应成为常态
    公园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尤其是节假日中,有不少儿童在公园游玩,他们更需要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而如果让遛狗人入园,且不说这些宠物狗给他们的安全带来威胁,更会影响公园的清洁卫生,因此,禁止宠物入园不仅应成为常态,更应让带狗入园者列入“黑名单”,以减少对公园环境、卫生带来的不利影响。
    时下,随着人们的爱好日趋增多,养狗也成了很多人的兴趣爱好,但因为养狗人的不自觉,要么让狗随意溜达不加看管,任其随地排泄尿粪,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破坏了人们休闲的好心情。要么所养的烈性狗没有拴绳、戴嘴笼,导致恶狗伤人事件发生。因此,为了整治养狗导致的影响居民休息、污染环境、恶狗伤人等“狗患”,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管理办法,然而,现实中违反规定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公共场所和社区,到处有自由行动的大大小小宠物狗,至于犬只排泄的粪便更是屡见不鲜,大大影响了环境卫生,也使众多不爱养狗的人的权益 受到损害。
    因此,整治狗患扰民,有必要从整治遛狗进入公园开始,让《养犬管理条例》长出“牙齿”来,让其落到实处,而将带狗入园列入“黑名单”,就是将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应用到养狗行为中,不仅给养狗人戴上文明的“紧箍咒”,更让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形成一种震慑力,让文明养狗理念深入人心,促成文明养狗、规范养狗的良好氛围形成。当然,禁止宠物入公园,虽然剥夺了一些遛狗人入园权利,但保护了更多人进入公园的安全权利,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讲,也是正常合法合情合理的。
    2019-08-06 15:46:1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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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明遛狗关键要管住“遛狗人”
    文/李育蒙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养犬遛狗”的争议持续发酵。公众场合,反对遛狗的声音很多,但是也依然有声音认为不能一禁了之。不可否认,一些不文明的遛狗行为,例如狗狗随地大小便、恶犬伤人等等确实亟待治理,文明养犬已渐成社会共识。但是像北京市那样明文规定,在公园遛狗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笔者认为还是有待商榷。这样“一刀切”的管理,确实能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但也同时剥夺了文明遛狗人的一些权利。遛狗的治理,关键不是治“狗”,而是应该要管住“遛狗人”。
    近年来,城市生活中,饲养宠物也渐渐成为一种时尚。特别是一些独居家庭和独居老人,把饲养的宠物当成是一种陪伴,把遛狗也当成一种休闲方式。只要文明遛狗,这个无口厚非。试想一下,一个文明的遛狗人,因为遛狗的原因,不能去公园,甚至因此上了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对于这个群体来说,是一种变相的“剥夺”,一种对休闲方式的剥夺。只要在遛狗的时候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说给狗狗戴上防咬口罩防止它伤人,比如说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只要不影响到市容,就应该享受应有的权利。城市管理,也应该给文明遛狗人一点地域空间。
    相反的,面对不文明的遛狗行为,例如一些遛狗人无视规定,不讲公德,这个锅也不该由狗狗来背,关键还是要在管“人”上下功夫。一些遛狗者只顾自身的权利,对公众担忧漠视不理,对公共环境麻木不仁,说到底还是自身素质问题。将这类遛狗群体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笔者完全赞同。管住遛狗人,除了宣教提倡以外,更应该注重监督和执法手段。只有当人人都是“监督员”的时候,不文明遛狗的行为才无处躲藏;只有强化对不文明遛狗人的处罚手段,加大不文明行为的后果成本,才有可能让遛狗人管住文明,强化自身的文明和规则意识,自觉践行文明遛狗。
     
    2019-08-06 15:34:5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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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狗入园列入“黑名单”,早就应该这样做了,但实际如何执行,恐怕还需要细化,真正让这个好政策落地才是。
    2019-08-06 15:09:3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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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话题:不久前,日本东京奥组委为制作2020年奥运奖牌而开展的为期两年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工作落下帷幕。从日本各地收集的约70万吨废旧电子产品经过提炼,将满足制造5000枚奥运奖牌所需要的30.3千克黄金、4100千克白银和2700千克铜。‘’环保奖牌‘’无疑将成为此次东京奥运会的亮点。当前,如何处理电子垃圾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来吧,来聊聊你对日本像电子垃圾要‘’环保奖牌‘’的看法?
    2019-08-05 17:36:5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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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明社会呼唤养狗规范的落地

    回顾过去的两个月间,有关宠物狗进出公共场所、遛狗扰民的话题在本地论坛上屡屡成为热点。在我们的城市应该如何对待宠物狗的问题上,我认为《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将公园遛狗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谁也不能否认,无论是哪种狗都是属于兽类的,它的行为方式、生活习性均与人不同,其在人类社会中与人共生,不发生冲突只是偶然,而发生冲突却是必然的,也许就在下一秒,也许会在明后天。虽然有许多人会扛着“狗是人类的朋友”的大旗为此辩护,但这种撇开特定对象、特定环境而谈的“泛朋友论”,是完全忽略了来自物种的差别的滥情,是没有科学依据的。退一步讲,就是人与人之间,即便是朋友,也会出现矛盾,有的甚至还要兵戎相见,如此又如何能肯定地说“狗予人无危害”呢?
    我们反对宠物狗进入社会生活,并不妨碍个人对狗的宠爱,但是这种宠爱也只是在狗主人的私人领域内。在其私人领地,狗与主人尽可挥洒养狗的自由;但一旦踏入公共领域,做好对狗的防护约束是基本配置,而象超市、饭店、公园等地方,拒绝其进入也在人情之中,更在法理之内,毕竟人类社会应该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狗为本。
    毋庸讳言,近期公众对宠物狗扰民话题的关注,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管理部门的缺位无力。就拿我们的城市来讲,12个部门联合,各管一摊的效果并不明显,遛狗不牵绳、人狗同食等现象屡禁不止,连市长都提出了批评。在此,有关部门不妨借鉴一下北京的做法,对相关法规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调整,在管理部门设置上宜少不宜多,在管理方式上宜近不宜远,在管理标准上宜精不宜粗,在惩戒力度上宜硬不宜软。说到底,养狗不规范的病根在人,管好了养狗的人也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源。由此再看北京的规定,其借鉴意义便更加明显了。
    我们身处的城市是一个文明城市,而文明社会理应是一个受约束的社会,文明养狗、规范养狗必然不应该超乎其外。
    2019-08-05 16:42:3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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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话题:近日,网上关于巜不能将纳入“个人征信”当成万能药方》的报道,引起网友热议。据巜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一些城市出台相关法规或草案,将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霸座、跳槽、闯红灯、迟交水电费、电动车带人.......等等。有人认为,对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能够督促人们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社会规则;也有人认为,“个人征信”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方,如果泛化地将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会削弱公众对征信系统的信任度。对此事你怎么看,一起来谈谈吧!
    2019-08-05 14:32:3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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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伤人乃至杀人弑亲等行为,近年越来越成为舆论关注的问题。最低刑事年龄是否应从14周岁调低,也是聚讼不已。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一个议题被了抛出来:行政拘留最低适用年龄是否应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在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面前, 我们需要承认,我国对低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干预机制的缺失,是校园暴力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症结所在,所以,必须要采取行动。但是反对调低行政拘留年龄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过于严酷,不利于矫正,不符合人道主义,关进拘留所,容易发生“交叉感染”,等等。到底降还是不降,利弊究竟几何?都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2019-08-05 14:06:4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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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狗毕竟是动物,会遵守“不随地大小便”的规则吗?!公园等公共场合还是不得入内的好。
    2019-08-04 18:25:0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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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场所禁止遛狗”,要成为禁令,不要让一条狗糟蹋了环境,破坏了人们的好心情。
    2019-08-04 18:11:4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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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刀切”更讲卫生促文明,让美好的幸福之花开遍每个角落!
    2019-08-04 17:33:5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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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狗,从前我是三分的喜欢,七分的敬畏。一次等电梯,正与抖音里的美妇调情,电梯门开了,“旺”的一声,窜出一头金毛,一只爪子压住我的肩头,一只爪子打掉了我的手机。狗主人挺幽默,说我有狗“缘”,说狗的那一声“旺”,预示我将要发财了。事后体温急剧提升,在医院挂水三天不退,去瓦屋山寻巫医,她拍了两下我的额头,说我的魂掉进了电梯井,爬不出来。她化了几张画了蓝符的纸,说一声爬出来吧,我激灵一下就好了。从此我对狗的喜欢降为零,而敬畏之心上升为十分。

    遛狗,公共产所“一刀切”,我跳起来赞成。或许有人会拿爱心与善良说这样做不狗道,但我仍然觉得善良应该走出纯粹的精神,寻找比邪恶还要多的武器,对狗不要囿于什么法则,应找到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让狗在电梯口,小区内,公园里乱串,吓人或是伤人,如此的善心,无异于善良向邪恶缴械。
    2019-08-04 10:29:4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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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园入口处应该悬挂警示标语:“低素质人士与狗不得入内。”
    2019-08-04 09:53:5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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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 带狗入园列入‘黑名单’“叫好

    武进区对狗的管理一直处于空白。唯有新天地公园超乎寻常,自2007年开园时就明确规定:“禁止携带宠物入内”。绝大多数市民非常自觉,严格执行;但是也有个别素质差的乘保安不注意时带狗闯入园区,广大市民对此嗤之以鼻,视如敝屣,对这种狗主人就有必要列入“黑名单”。
    我原来不喜欢狗,但不反对他人养狗。可是由于政府不作为,居民不自觉,狗狗泛滥成灾,严重影响城市环境、邻里关系和居民正常生活。狗事一言难尽……,狗狗成了少数人的朋友,多数人的雠敌。
    少数人爱狗也有点过分,狗名是人名,吃的是狗粮,穿的是狗衣、狗鞋,戴的是狗帽、狗眼镜,遛狗抱着不放手,外出同车,吃饭同桌,睡觉同床,至于吗?它必竟是狗,是畜牲,和你没有血缘关系,把它看得比亲人还亲,别人就看不入眼,背后会戳你的脊梁骨。
    现在养狗人和不养狗的人成了一对矛盾,引发矛盾的当然是狗,如果处理不好,矛盾愈来愈深,好端端的邻里关系被狗搅得“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要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必须有所作为,决不能放任自流。否则,人说人话,狗说狗话,永远不可能统一。
    公园是市民健身、休闲的场所,狗狗不准入内理所当然。不仅如此,我认为凡是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都应把狗狗拒这门外。
    武进新天地10多年来禁止狗狗入园的的做法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高度赞扬,效果非常明显。事实证明,只要敢管善管,一定能管好。所以,狗狗的乱象不是管不好,而是没人管。恳请武进区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养狗管理规定》,规范居民养狗行为。衷心希望爱狗人士多为他人着想,文明养狗,依法养狗,共建文明城市、和谐社会。
    2019-08-03 15:27:5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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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入黑名单一点也不过分
    我家小区西边的饭店门口养只狗,每次经过都狂吠不止,凶神恶煞的模样老想吃人似的。我是学畜牧的,看不过眼,数次善意提醒狗主人:把狗狗栓起来吧,万一咬了人就不好了,还得去打狂犬苗和抗血清。他主人总是嘿嘿一笑说:“没事的,你情管走是的,这狗不咬人!”果然,他吆喝狗狗两声,狗狗就乖乖地从我脚边撤走。某一天,我回家在路上遇到小区4号楼的一女同志边走边骂,我以为跟谁闹别扭就去问缘由,一问才知道她家小女儿被那只据说不咬人的狗给咬了,脚后跟都露着骨头了,找到那家饭店,老板居然不认账,就是不给钱打疫苗。原来,小女孩是在公园里独自玩耍的时候被偷溜出去的那只狗给咬了。
    狗对自己的主人无害,主人便觉得对别人也无害,所以,经常有牵着龇牙咧嘴的大狼狗去公园遛的。随地大小便、污染个环境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威胁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狗狗既然是兽类,就具有与生俱来的兽性,啥时候发作,那是很难说的。北美养狮子、养猎豹的都被自己的小宠给撕吃了,果园里拴着的狼狗把自家的小孙子给吞了,更何况是公园里经常放散的狗狗,备不住哪阵子饿了,渴了,身体不舒服,情绪恶化了,野性突然迸发了就对着谁的大腿或哪里咬上几口。正常的猫狗身上都带有狂犬病,隐性没发作的还好点,万一被正发病的狗狗咬了,人一旦感染狂犬病,那就没救了。我们这儿前几年有一个17岁的花样少年就是被一条流浪狗咬了,三年后才发病,几个月就没了,多可怕的事。
    所以,要我说把公园遛狗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一点也不过分,早就应该对放散养狗予以严格限制了,不但公园遛狗加入黑名单,在所有公众场合都应该推而广之、严加限制才好。
    2019-08-03 15:14:1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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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让狗糟蹋了游园心情
    在评论这个话题之前,先说一件往事。租界时期,上海外滩公园大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是一块中英文对照的告示牌,规定了哪些人和物不得入内,第一条就是华人,然后是衣冠不整者,第三条是醉酒者,最后一条是宠物(pets,并没有明确说狗,当然主要指的是狗)。
    抛开民族尊严国家感情等因素不说,就后几项的规定而言,笔者认为这种管理是必要的,就现在看来也没有错。
    说实话,到公园休闲,老人妇女孩子居多,他们本想趁着休息日放松身心,然而,不期而遇的大大小小的狗却坏了人们的心情,要是被狗咬了,更是懊恼。有些养狗人,无视相关规定,到了公园里反而将狗绳解开,让狗在草地上撒欢儿,这样下去,公园岂不成了狗的天地,那其他游人还能指望有一个好的休闲场所么?所以北京市这样的规定,笔者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可以接受。
    当你行使遛狗的权利时,如果这种权利影响到他人的正常活动,影响到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那你的这种自由就得被约束。北京市的这种做法,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很好,值得推广。
    2019-08-03 08:17:1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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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地广人稀,狗是看家护院的,那人那山那狗;城市人口密集,狗主人既然选择了城市生活那就必须考虑他人的感受,减少对他人生活空间的影响,应该禁止公园内的遛狗行为,我举双手赞成!其实根本问题是狗狗的绝育手术的施行和对随意抛弃狗狗行为的约束!
    2019-08-02 23:34:5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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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文明、整洁环境,是一座城市亮丽的名片,让狗狗随便進入便溺,实在是不雅之举,我认为“一刀切”应该。
    2019-08-02 17:43:1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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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狗狗不准入园我赞同!试想我小区内的大部份狗主人,对狗狗的大小便并未采取任何处置,万一进入人口密集的公园,那可想而言,只怕时不时会有游客中雷。
    2019-08-02 17:00:4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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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明饲养宠物一直都是热门话题,现在小区里养狗的遛狗就有很多是不拴绳的,也很少看到有人带上方便袋清理狗狗的排泄物,更别提还有许多流浪猫狗,某些动物爱心人士会提供食物,但不会收留,也不可能防疫,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公园是公共场所,游人很多,带宠物入内是很不文明之事,即便拴着,对于怕狗的人来说也得离很远才行,这样肯定会影响别人正常游园的,万一有什么意外发生,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2019-08-02 14:20:4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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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赞同狗进进公园,狗狗进入公园到处拉屎狗主人又不管,把干净整洁的公弄的脏兮兮游人稍不小心一脚踩到非常恶心。希望养狗人要有公德意识。
    2019-08-02 12:48:0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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