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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回回评 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第三幕 袭人判词 中国学文化卷文学册《红楼梦》篇

安文 最后编辑于 2024-05-01 2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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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回回评 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第三幕  袭人判词

中国学文化卷文学册《红楼梦》篇

安  文

第三幕  袭人判词

如果说晴雯像黛玉,那么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两人中另一个袭人,则是宝钗模子产品,即袭人。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1.枉自温柔和顺——指袭人白白以“温柔和顺”姿态博得主子们的好感。

2.空云似桂如兰——“似桂如兰”,暗点其名。宝玉从宋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骤”为“昼”)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兰桂最香,而“空云”则是对香的否定。

3.堪羡——值得羡慕,带有调侃的味道。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

4.公子——指宝玉。作者在八十回后原写宝玉身边只留麝月,袭人在宝玉饥寒交迫之前已嫁给了蒋玉菡。续书未遵原意,写袭人在宝玉出家为僧后才嫁人,细究不甚合诗意。

袭人是《红楼梦》最富争议的丫环之一。由于作者用春秋笔法塑造袭人形象,即实录其事,不直接阐述对人物看法与情感倾向,于是导致读者对袭人形象产生非黑即白的极端看法,历来评论者均是如此。喜者如脂砚斋等,认为袭人乃“贤而多智术之人”,并对袭人进行全面“洗白”;恶者如清人涂瀛《红楼梦论赞》极力抨击袭人,将袭人的诸多行为均“黑化”: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言。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肆虐矣......咏史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使当年身便死,一身真伪有谁知?”袭人有焉。如此看来,袭人实在有研究的必要。而纵观全书,袭人形象其实很复杂。从身份上说,一方面,她是怡红院第一丫环,将宝玉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此为“奴才”;另一方面,又是作者唯一明确提到跟宝玉有夫妻之实的丫环,袭人也一直将宝二姨娘之位当作奋斗目标,此为“妻子”,两层身份融合,才产生了完整的袭人形象。若单取一面分析,必对袭人这个角色认识产生偏差。

袭人之奴才身份——怡红院第一丫环。袭人并非贾家家生奴才,而是买来的,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袭人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这处细节透露出两个信息:第一,袭人不是贾府的家生子,她本非奴隶,后来家里穷,把她给卖进了贾府;第二,袭人深受封建礼教影响,并具有很强入世精神,早已规划好了做宝二姨娘这条路,自然不允许家里赎她出去。可见,虽然与晴雯同样贫苦出身,但袭人并无平等意识,很认同和享受自己的奴才身份!

进贾府后,袭人起初是贾母丫环,后因生性敦厚、做事认真,被送给贾宝玉,从此便安心服侍宝玉,作者描绘袭人奴性:“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个宝玉。”袭人身为怡红院第一丫环,一个人扛起照顾宝玉全部责任,怡红院上上下下都是袭人亲自打理,而出现问题,往往也是第一责任人。她总是牺牲自己利益,保全整个怡红院名声。如第八回“贾宝玉大醉绛芸轩”,李嬷嬷混吃了宝玉带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还喝了宝玉枫露茶,宝玉大怒,众丫环皆拦不住,还是袭人出来,问题才解决:原来袭人实未睡着,不过故意装睡,引宝玉来怄她玩耍。先闻得说字、问包子等事,也还可不必起来;后来摔了茶钟,动了气,遂连忙起来,解释,劝阻。袭人作用可见一斑,她深通息事宁人真谛,遇宝玉行冲动之举,都是袭人站出来力挽狂澜,由此也受到李嬷嬷诽谤,说袭人是“狐狸精”,总是故意勾引宝玉不听她奶娘的话,这可是天大冤屈。即便如此,袭人也从未像晴雯那样吵闹,最多也就是自己偷哭一番,不让事态严重化。正因为袭人为怡红院付出这么多,所以在怡红院具有绝对权威,底下小丫鬟们或有不服晴雯的,或有偷说绮霰坏话的,唯独对袭人都是清一色赞叹,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蜜意”丫环佳蕙曾跟小红道:“我心里就不服,袭人哪怕她得十个分儿,也不恼她,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她呢!别说她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可气晴雯、绮霰她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到捧着她去,你说可气不可气?”可见袭人在怡红院的人气,稳坐怡红院丫环首脑位置也是公认的。甚至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晴雯摔坏扇骨,宝玉怒称要回明王夫人将晴雯送走,众丫环缄默不言,直到袭人跪下求宝玉,丫环们齐刷刷跪下,都说明袭人在怡红院恪尽职守,深得人心,是当之无愧的怡红院第一丫环!

袭人妻子身份——待宝玉如姐如母。袭人只是奴才,但宝玉从太虚幻境出来,跟袭人偷尝云雨之情,有了夫妻之实,这个身份却被打破了,不知不觉变成贾宝玉实际的“妻子”。这种心理转变,自然使两人关系发生微妙的变化: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侍宝玉更为尽职。袭人其实已成了宝玉通房丫环,最好结局就是成为姨娘。自此,袭人便将当上宝二姨娘作为奋斗目标,并必然表现在行动上。自第六回后,袭人开始在各方面规劝贾宝玉,尤其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袭人借家里要赎她出去的机会,有意敲打宝玉,意欲使其遁归正途,提出三个要求:①不可再说那些呆话痴话。如“等我化作一股青烟,风吹了便散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等类言论;②不管是真喜欢读书,还是假喜欢,在老爷(贾政)跟前,要装出一副爱读书的样子;③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不许吃丫环们嘴上涂的胭脂。这几项要求,既是为宝玉考虑,也是为自己,因为将来要成为宝二姨娘,宝玉未来好坏直接关系到自己利益。从此可见,袭人已不再是之前那个只知道服从主人命令的打工奴仆,已经有了股份期权,开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潜意识站在“妻子”的角度帮助主人,替宝玉考虑问题。而到第三十四回,宝玉因琪官、金钏事被贾政笞挞重伤,袭人好不心疼,更坚定了“改造”宝玉的决心,于是发生了袭人向王夫人告密情节:袭人道:“若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王夫人一闻此言,便合掌念声“阿弥陀佛”,由不的赶着袭人叫了声:“我的儿!亏了你也明白!这话和我的心一样。”袭人作为丫环,心想的竟和王夫人一样,可见股份制威力,作为宝玉的“妻子”,袭人的爱通过“如母如姐”的方式展现了出来。这跟宝玉、袭人的年龄、阅历的高低也有密切关系。一方面,宝玉年幼,袭人年长,照顾宝玉自然会有“姐姐”风采;而宝玉不爱读书,袭人规劝其步入正途,正应王夫人所想,如此这般,袭人对宝玉的好,便以长辈般“如姐如母”方式表现出来。

《红楼梦》有多处情节可佐证此观点,如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宝玉早起上学堂,袭人早就将一切安排妥当,出门前反复叮嘱,俨然一副妻子叮咛丈夫的姿态:至是日一早,宝玉起来时,袭人早已把书笔文物包好,收什的停停妥妥,坐在床沿上发闷......袭人笑道:“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候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顽闹,碰见老爷不是玩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功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量。”句句所言,皆发自对宝玉关心,若一般丫环,岂敢对主子说这些话?可见,袭人和宝玉初试云雨情后,已经建立了隐形的“夫妻关系”,袭人已经拿自己当宝二姨娘看待,所以对宝玉悉心照顾,一如贤妻。同时,袭人明面上还是丫环的身份,便产生了宝玉待袭人与其他丫环不同的现象,本质上这是袭人“丫环”与“妻子”身份结合的产物。袭人行为,既是为宝玉未来考虑,同时也为了自己未来,两者并非独立,而是一体,只有将袭人的贤惠与她的心机结合在一起,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正邪两赋的袭人形象。

作者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将袭人与袭人相提并论,而两人品行和结局截然相反,是不置评论的评论。袭人与晴雯一样出身贫苦,可在环境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温柔和顺”,颇与宝钗“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而作者与脂砚斋口口声声称“袭卿”不同,在判词中却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暗示她将来结局与初愿相违,还带有一定嘲讽意味。脂评这首判词:“骂死宝玉,却是(作者)自悔。”脂批观点虽未必尽符作者本意,但却仍有研究价值。因此批话出有因,否则何以袭人后嫁蒋玉菡,倒说宝玉(他形象中当然有作者影子)是该“骂”应“悔”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是同一变故结果——即招来了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毛病”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不改“邪”归“正”,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如与琪官交换汗巾的事可能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性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心发誓“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示旧情的,是在后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对昔日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所以,不管袭人出嫁是被迫还是自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结果,是宝玉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作者并没“自悔”, 六十三回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还在嘲讽。再看册画“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花”、“席”(袭)谐音其姓名,“破席”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应该并不是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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