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走在前,做示范”
无所求
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无锡市(93.08分)位居榜首,苏州市(91.45分)位列第4,南京市(87.70分)位列第8。我省已连续3年获城市排名第一、前10名城市数量位于省区第一“双第一”。常州86.62分,排名第14位,也不错了。
年年“315”,天天维权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走过四十一个年头。进入不惑之年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四十年来遵循“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反映消费者的诉求,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心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协会宗旨,在落实落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力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首肯和赞许。
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走在前,做示范”。江苏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无疑也是消费大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同样兢兢业业,不负“走在前,做示范”这庄严而光荣的使命。2023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江苏7个参评城市平均分86.41,高于全国平均分79.92分。7次测评中,江苏省内城市6次满意度拔得头筹,前10名占比6次排名第一。我省参评城市平均分从73.23分提高至86.41分,提升了13.18分,高于全国增幅。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番成绩来之不易也难能可贵。
不断向“让消费者更加满意”目标挺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感,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大计。消费者满意度的参评城市和未参评城市,都要做好消费者调研和大数据分析,认真理解民生诉求,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不断丰富消费供给,提振消费信心预期,让居民敢消费、愿消费,乐享品质消费。
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又是生产的动力。内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大局。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元,同比增长7.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82.5%,拉动经济增长4.3个百分点。2024年,“促消费”依然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要切切实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释放消费升级潜能,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被确定为“消费促进年”,本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确定为“激发消费活力”。在“3·15”面前,你我都不是旁观者,而是见证者、参与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