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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国学文化卷传统文化册综合篇

安文 最后编辑于 2024-01-22 14: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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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国学文化卷传统文化册综合篇

安  文

2017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意见》的指导意义和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意见》包括4部分共18条内容,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讲明了为什么传承发展、传承发展什么、怎样传承发展的问题。

第一部分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概括了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目的是明确精华要义,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

第三部分7个重点领域阐述传承发展的基本途径、主要措施、重点工作,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法治环境、社会参与的角度提出了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方式和条件。

《意见》阐明了党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位作用的认识,阐明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道德精髓以及一些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为传承发展提供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意见》强调了以下几个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

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意见》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对传统文化进行梳理,萃取精华,提炼符合当今时代的思想观点,并作出当代性的阐释。

二是把握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

三是把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关系。《意见》强调,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指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针。《意见》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坚持两创方针,关键是把握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与当今时代的关系,主要看能不能解决今天中国的问题,能不能回应时代的需求和挑战,能不能转化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有益精神财富。

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才能有长久生命力,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为此,《意见》强调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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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指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针。
    2024-01-23 08:15:0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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