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之诸子百家
七、名 八、杂
中国学国学卷传统文化册理论篇
安 文
七、名家
又称“讼者”、“辩者”、“察士”、“刑名家”。据《汉书‧艺文志》引用刘歆《七略》说法,名家源于礼官。随着成文礼法公布之后,社会上出现了讼者一类人,他们根据法律条文进行辩护。由于这些学者专门从事名词概念探讨,因此称为“辩者”。又随着辩者根据辩护要素进行统察发掘问题,需要对获取的诸多条件进行概率统计及最优化决选的辩察,因此称为“察士”。再随着察士根据最优论点进行公讼,这些学者需要在实际应用中,运用理性逻辑不造成歧义、非文字游戏的语言,写出逻辑明确的法律条文及条约,讼者必须加以大量的历物辩题、现实模拟案例锻炼,因此又称为“刑名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称他们为“名家”。
名家“辩者”以严谨逻辑思想而闻名,开创了逻辑思想领域的探究,包括对思想最基本的元素“实”与“名”,和各命题关系的诠释。著名的命题包括“历物诸题”、“辩者诸事”等。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评价到: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一种是强调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有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或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
名家代表人物有邓析、惠施、尹文、宋钘、公孙龙、东方朔、鲁胜、吕才、陈亮、叶适、傅山、程智等等。名家主要经典有《邓析子》、《惠子》、《尹文子》、《宋子》、《公孙龙子》、《墨辩》、《成公生》、《黄公》、《毛公》、《离谓》、《正名》、《审应》、《审分》、《听言》、《应言》、《淫辞》、《不屈》、《爱类》、《去尤》、《去宥》、《申鉴》、《中论》、《政论》、《士操》、《形声论》、《人物志》、《土纬新书》、《姚氏新书》、《九州人士论》、《通古人论》、《刑名二篇》、《无君论》、《才性论》、《去伐论》、《声无哀乐论》、《本无论》、《周易略例》、《老子指略》、《道德论》等等。
八、 杂家
杂家出现,是在华夏大一统历史进程中,诸多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杂家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为特点,可谓“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家都有自己的思想与治国主张,但各家又或多或少的吸收其他流派的学说,或以攻诘对方,或以补己之缺。杂家充分利用这个特点,以道为本,兼收并蓄,集合众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治国方略、政治主张和理论体系。因此,杂家并非杂而不精,而是博采众家、融会贯通的帝王之学。
杂家的代表人物有尸佼、吕不韦、刘安等。杂家的主要经典有《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盘盂》、《大禹》、《伍子胥》、《子晚子》、《由余》、《尉缭》等等。杂家著作,其内容都包罗万象,可谓是百科全书,每每都有精彩之论、惊世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