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读《易经》之四十二
《正位居体》
安 文
《易经·易传·文言传·第二卦坤卦》:君子“黄裳”居中、通达事理,正守本位、无不得体,充实之美,发于内心,畅达四肢,用在事业,即抵达“美”的最高境界。
何谓“黄”中通理?这里的“黄”,指黄色衣裳,黄色衣裳穿在里面,相当于内衣,是一种美丽衣服,象征美好品德。《文言》解释,“黄裳元吉”。“黄裳”,黄色内服,即内衣。“黄”为美丽之色,故“黄裳”比喻人美其内心,此是德之“黄”中。所谓“黄”色居其中,而兼有四方之色。“通理”,则是在“黄”色基础之上,继而通晓事物道理。只有做到了“黄”中通理,才能“正位居体”。这是“黄”中为身法,“通理”为心法,身法会影响心法,心法反过来也会影响身法。只有将身法与心法,和谐统一,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
一个人只有身体内部与外部打通了,才能做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境界再传递到身体上来,整个人就会容光焕发,光彩照人。这也是相由心生的原因所在。要想达到身体维度中的和“畅”之美,就须让“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肢,发于事业”,舒展开来,人才会有精神,做什么事情都有力量,才更有助于事业发展。生命中的“美之至也”,是从内服黄裳开始的,心怀美德,一言一行,自然处处显美。“黄裳之美,美之至也。”一个人,比外表更美好的,永远是刻在骨子里的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