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用谐音字改造成语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
【常有我】用谐音字改造成语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
大家经常可以看到广告、网络、商店等利用谐音字改造成语现象,虽然可能会在短期内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但这种做法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中国古汉语成语是我们的文化汇集,千百年沉淀积累而来,是人们长期以来习用的、形式简洁而意思精辟的、定型的词组或短句,它具有固定的结构和完整的意义,要求每个字都必须规范,不能任意用同音字、词替换,也不能粗心大意,写成形近(音)字。
最可怕的是学校,为了赶时髦,利用谐音改成语和词组,误导孩子,让他们从小耳濡目染这些畸形的成语,产生错误的用词习惯,这是对下一代的严重负责任。有人这样打个比方:难道我们非要先把孩子的腿打折?再给一根拐棍?再告诉孩子你看没有我你连路都不会好好走?话也不会好好说?南辕北辙的社会畸形教育现象,是一种现象级错误,大家都应意识重视起来,再不要看到那些词不达意的所谓成语、连四字词组都不算的东西满天飞。树苗要小的时候正,长弯了说啥都是废话。
用谐音改成语,打官司也是输的。北京福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因“小蹄大作”是成语的不规范写法,商评委将申请驳回。餐饮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起诉到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功福咖小蹄大作”属于不规范使用我国成语的标志,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故判决驳回福蹄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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