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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且让老板顶包,为啥还“免予刑事处罚”?

无所求 最后编辑于 2023-09-15 0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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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且让老板顶包,为啥还“免予刑事处罚”?


无所求


  9月14日,光明网消息。9月13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杨起帆等11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醉驾“顶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这则通报,留给人民群众包括网友们很多不明白的细节。


  2022年6月2日晚22时50分许,杨起帆酒后驾车被邵阳市公安机关查获;杨起帆随即联系邵阳市交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罗文忠寻求帮助;罗文忠向现场执法负责人打招呼,并前往执法现场。事情闹到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到现在才披露给公众?难道当时以及其后,此事始终没被主流媒体记者或自媒体作者发现吗?


  醉驾标准是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杨起帆当时的呼气酒精检测值为98mg/100ml,属于醉驾行为,乃是板上钉钉的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杨起帆于2023年6月被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这是最令人困惑的“为什么”。醉驾应当依法入刑,这是众所周知的法律常识。但杨起帆为啥“免予刑事处罚”?


  杨起帆醉驾,是否缘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情有可原的情况?没。恰恰相反,他是在工作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饮酒的。是否认错认罪态度特别好,得到执法者的嘉许?没。恰恰相反,他联系邵阳市交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罗文忠徇私舞弊,企图网开一面,然后又找私企老板顶包,属于顶风作案、干扰执法,应当罪加一等!


  大家知道,酒驾醉驾成为马路一大杀手,曾经戕害多少人命。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吁下,终于醉驾入刑;近年有人提出取消醉驾入刑,人民群众坚决不认可;在广大人民警察吃辛受累严查猛打之下,酒驾醉驾状况有所收敛。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杜绝酒驾醉驾;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发生酒驾醉驾,应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接受法律处罚。


  或许有一种可能,如果杨起帆被履行“刑事处罚”,那么按照公务员法就会被开除公职。“免予刑事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保留其公务员身份。为了情面被杨起帆拉下水的刘浪、肖科华、罗文忠、陈广、李再新等人,依法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后,也是保留了公职。


  这样处置,会留下两个消极后果。一是让国家执法机构和公职人员形象为杨起帆背书,人民群众明显看出法律面前没有人人平等。二是让一线警察执法时左右为难,查到公务员或领导干部酒驾醉驾怎么办?放一马,可能被追究徇私枉法;严格执法,违法者没被依法处理,就有机会找麻烦。最终一个社会危害,就是酒驾醉驾更难治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更难保障。


  总之,杨起帆醉驾后徇私舞弊、干扰执法,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结果却是“免予刑事处罚”!这是通告中最令人云里雾里、难以理解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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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23-09-15 09:54:10 0回复
    0
  • 损害公信力
    2023-09-15 09:11:17 0回复
    0
  • ”官官相护“的背后一定有更多内幕,希望上一级司法介入,查名真相,公布于众。
    2023-09-15 08:44:4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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