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3月12日,刘女子带着三个月身孕同丈夫到西华人民公社办理离婚手续。丈夫马二是个华亭一中高中毕业生,希望自己能到华亭县麻虾人民公社学校当英语老师,学校不要结过婚的,因为有拖累工作嫌疑。这一年,西华人民公社有十一名高中生离婚,有十名离婚后安排了教师岗位。马二离婚后,在进行政治审查时,由于祖父地主帽子,祖父去世,父亲又成地主帽子,马二只得认命,与英语老师无缘了。
刘女离婚后,在娘家麦场房中生产一男婴儿,上官公社到处给其找婆家。
刘女子离婚了。刘女子生育一个男孩,好多男人不愿意,此事搁置数年。
何老汉离婚了,刘女子要嫁过去,何老汉闺女19岁,刘女子年龄比她大2岁。
闺女出嫁,刘女子嫁入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