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居家养老 之三
今朝说一桩往事。七十年代后期,大批知青返城,全家下放户回城,一时间,数万人的住宿成了头等大事。
就在这个时候,常州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决策:一定要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无房户”的问题。
于是,政府免费拨划土地,各单位包干解决自己单位的无房户。有规模的单位,可自建职工宿舍,有的单位人少(无房户少),可以出资,由市政府组建的《中房公司》牵头建造职工宿舍,按出资额分派住宅,各自解决自己单位的无房户。
结果在短短的三四年之内,在当年的“乡下”,造起了一大批“新村”,使无房户、住房困难户都基本上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这些新村,是低标准的砖混结构,空心楼板,以“七七三型”户型为主。大户为二室半,建筑面积为七十几平米,中户为二室,五十几平米。
为了最大限度地解决搭棚露宿街头的问题,有许多二室半户被一分为二,成了“劈户”,一套七十几平米的房子,要安排二户人家入住,共用小得可怜的厨房间、卫生间、客堂间。
虽然不尽人意,但总比没有住处好得多。
结果由于常州的这一做法,在全国引起了反响,常州成了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
由于人民安居乐业,激发出极大的积极性,生产大发展,小桌子上唱大戏,八条龙。拿回质量金质奖、银质奖几十块,全国中小城市学常州。
由于常州当年的出色成绩,使常州这个百万人口的地级市,一次产生了三位中央委员!
有客官会说:这些过去的辉煌与现在要解决的普惠制居家养老有什么关系?
要看到这一大批当年的“乡下头”的新村,经过几十年的建设,都成了配套齐全,交通方便,有公园,有学校,有社区卫中服务中心的成熟社区。
而且这些当下的“乡下”,现在都成了中心城区的黄金地段。
但当年以解决有房住为首要目标为主的低标准住宅,几十年之后,隨着经济的发展,年轻一代纷纷搬到新建的面积更大的,设使条件更好的新住宅区。
这些老新村大都成了空心小区,只有一部分老年人,因各种原因还留居在此。
而且这些已建成五十年左右的,低建筑标准的老“新村”,大都成了老危房屋,急需要拆建。这是摆在现在的市领导面前的一件急需要解决的大事。
这件事体量实在太大,一时难以解决。前几年拆掉了一百多幢“大板房”,解决了一小部分隐患。
但更多量大的老“新村”,低层次,髙密度,要改造的难度要巨大得多。
怎么办?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