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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奔跑”也要正视代价

番茄茉莉 最后编辑于 2023-06-23 20: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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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在工体举办的一场足球比赛中,一位球迷从看台跳下冲入球场,拥抱自己喜欢的球员,并在球场中奔跑,后被工作人员带离,这位球迷的举动导致比赛一度中断。对于冲进球场的这位球迷,朝阳公安局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节目。

对于这名球迷在全场近乎疯狂的尖叫中拥抱了自己的偶像,在互联网上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不少网友称赞他是代表被各种规则束缚了太久的灵魂在肆意狂奔,“少年驰骋时的风比黄金还金贵”,更有甚者嫉妒他能和偶像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但无论是赞叹之情还是嫉妒之意,这种越界的行为受到处罚理应是一个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扰乱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一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鉴于这名球迷未满18岁,因而他并未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事后他录了视频来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同时,他也坦诚自己擅闯球场的行为并不好,并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向球迷们致歉。

很多人为这种青春无畏,肆意勇敢的行为点赞,但现实是我们要为自己跨越规则,突破法律束缚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关代价。球迷对于球星的狂热喜爱可以理解,但需保持理智和边界,避免跨越法律的红线。不分场合,不计后果地表达自己狂热的情感,不仅使自己面临处罚,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其他观众的观赛体验。

不过人们也不必上纲上线,上升至三纲五常,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陈旧观点上。回到事件本身,这名球迷只在现场奔跑了一圈,算不上“情节恶劣”的行为,人们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的事实去过度批判他的行为。对于这名球迷的行为,我们要有清晰的认知:这是个错误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当事人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这个行为的严重程度也不过如此。赞赏少年在球场奔跑,但也应当正视奔跑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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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如果球迷都不守规矩,后果将不堪设想。
    2023-06-24 07:00:5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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