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会好奇“吃拿卡要刁难”的23名涉案人被问责的具体情况
无所求
爱因斯坦曾说,“我没有特别的天赋,只是有一颗狂热的好奇心而已。”
大家都知道,这是真正的谦虚。但我们也知道,我们才是,至少我是,没有天赋,只有一颗好奇心而已。
譬如,6月17日,看到“湖南安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主办)发布的消息,《吃拿卡要刁难30余家加油站,23人被追责问责!事发贵州省》。
这则新闻,我主要有两点好奇。第一点是,30余家加油站是怎样被“吃拿卡要刁难”的;第二点是,涉案23人被追责问责的结果如何。
然而我仔细认真地阅读新闻后,压根找不着,23人是被怎么样追责问责的。当然,贵州思南县应急管理局人员张某与安全评价机构和“中介”互相勾结,形成事实上的业务垄断,然后对诸多加油站进行“吃拿卡要刁难”,这个细节是明白的。
但是,该县应急管理局涉案23人是如何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的?全文只有一句,“查明事实后,调查组多次分析研判,严肃追责问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23名责任人员。”
在读者的好奇心萌发时,新闻披露嘎然而止,十分遗憾。或许当事者会说,你的好奇心应当适可而止。我要说,这个好奇心,就是知情权。
而且,我这个知情权或曰好奇心,是国家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赋予的。思南县应急管理局是政府机构,23名“吃拿卡要刁难”责任人员被问责的具体情况属于政府信息。这个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影响国家安全,应当公开,应当让老百姓知情。公开是常例,不公开是特例。
如果只有贵州思南县应急管理局发生该公开却不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情况,也就是偶然失误而已。事实上,这种心照不宣的做法,早已屡见不鲜,乃至成了不公开的惯例。
作为老百姓,我们讨要这个知情权,倒不是乐见别人被问责。而是关心是否问责到位,能够让涉案人足够吸取教训,不再重复已经发生的错误。
曾几何时,涉案公职人员被问责的细节是依规公开的,但“高高举起,前期螺旋”“罚酒三杯,且是茅台”的情况时有发生,多遭诟病。后来不知从何时起,渐渐就不披露问责细节了,省得大家“多嘴多舌”。
不向群众公开问责的具体情况,弊病是显然的。一是得不到有效的公共监督,二是不利于真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是不利于防腐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