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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

风吹云散 最后编辑于 2023-06-16 23: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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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

 

近日,江苏东台的骆女士发视频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她的亲生父母重男轻女,出生时就把她抛弃了。她19岁时,亲生父母找来相认,被她拒绝后遭到对方谴责。她说,亲生父母把她送人后又生了个弟弟,而她是养父母唯一的孩子,她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希望亲生父母不要对她道德绑架。对此,笔者首先非常地同情这位骆女士,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自己的父母,天定的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中,是骆女士的不幸运!

仔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事实证明:亲生父母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为了生儿子,才有了骆女士不幸的遭遇。亲生父母未曾履行骆女士18岁前的抚养义务,却在骆女士19岁时以道德绑架的方式要求骆女士去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弟弟的帮扶之义,这不得不说是厚颜无耻了些,但凡有些真情,想来也该是心存愧疚,只愿骆女士过的好,才是人之常情。亲生父母有违常情的人伦绑架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谴责。因为任何的感情都应是建立在双向奔赴的基础之上的,仅凭一个血缘关系,不付出就想回报,那无异于痴人说梦,也不符合人类的道德、情感、心理取向,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没有资格如此道德绑架。

《民法典》明确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双向的,不履行义务,又何来权利之说?又怎么有脸来说权利?又怎么有理来进行不合理的人伦道德绑架?

骆女士已然成年,对自己的情感生活有权从心出发,做出自己的选择。任何人都应该对骆女士的选择与决定做出尊重与体谅。

诚然,骆女士不起诉亲生父母当年的遗弃罪已然是行为有度,够有格局了。亲生父母又凭什么来恶语谴责?道德绑架?

我们应由骆女士的事件,看到封建思想残留对社会、人民生活及幸福感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扭转这种旧式封建礼教对人民的思想的束缚,引导人们摒弃重男轻女、性别歧视、道德人伦绑架等腐朽文化及思想,塑造新时代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民主、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尊重、关爱、包容的情感方式来重塑新时代里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社会新思潮,新格局,新篇章,不断推动社会的文明化进程,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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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一旦领养关系确立,孩子就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2023-06-17 07:20:5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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