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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致歉,栏杆拆除,无赖成本为零——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不?

无所求 最后编辑于 2023-05-14 0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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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致歉,栏杆拆除,无赖成本为零——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不?


无所求


  5月11日,潇湘晨报消息。湖南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司法所组织“霸占”车位事件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调解会上进行了坦诚的沟通,霸占她人车位的车主唐女士,向车位主人刘女士表示道歉;双方和解,车位前设置的栏杆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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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占”车位事件,5月9日海峡都市报已披露。湖南长沙一小区,一女子自购停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多次沟通,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再后来反而要求女子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一怒之下,女子用地桩直接将自己的车位“焊死”,并表示:必须道歉!否则甭想将车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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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闹已息,事情已过,一切皆大欢喜。然而,雁过无痕,基本是不可能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的话,请大家记住。个体,都是在深浅不同的社会之中;个体事件,总也是程度不同的社会事件。个体事件的结局,总会给个人和社会留下一些深浅不同的记忆。


  唐女士霸停邻居车位数月,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说不大,也即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说不小,也即唐女士的行为性质恶劣,直接违法侵占她人私有财产,知错不该,硬耍无赖,成本竟然为零!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不?


  一个事件对社会、对未来的影响,常常是无形的,看不出来;需要理性分析、逻辑推理,才能理出蛛丝马迹。判断唐女士霸停邻居车位的未来影响,可从两方面思考。一是唐女士本人能否真正从中吸取教训,二是没有其他人愿意仿效唐女士的行为。


  当然,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符合“大多数人是好人”的理性判断。“大多数人是好人”也是事实判断。毕竟,霸停邻居车位数月的行为极其罕见。不过也非孤例,上次不是就有霸停邻居车位的车,死不悔改,后被车位主人喊叉车叉到河里去了么。那个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如何,未见下文,非常遗憾。说不定,唐女士就是步了后尘。未来是否再有人来步唐女士的后尘,最后一个道歉了事,也说不定。


  我们来看看唐女士无赖耍到什么地步。她说,最初接到刘女士老公电话,看到是陌生号码,追问对方“你的车位是租的还是买的”?大家想想,这该问吗?无论人家车位是租的还是买的,使用权是人家的,你唐女士说声“对不起”,立即把自己的车挪开,才是正道啊。


  后来,唐女士干什么了?找物业核实车主的身份,但受害者说是要购车合同。人家要你归还车位使用权,你去核实车主身份干什么?核实的结果怎么样了?物业的回复是什么?都没有在道歉时讲述。


  再后来,唐女士干什么去了?旅游了。读者朋友们,车子停在人家的车位上;人家要了,没有给;去物业核实了,没说法;然后就若无其事地去旅游了。这不是无赖是什么?唐女士声称“旅游过程中也惦记这件事,但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来现场处置这件事”,大家相信这个说法吗?


  再,再后来,唐女士干什么去了?举报物业去了!举报什么?物业锁车违法!我佩服唐女士五体投地!岂止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更是精致的损他主义者!


  这样的无赖,最后成本为零。鬼才相信唐女士“诚恳”认错了!我倒相信,这必将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旁听唐女士“霸占”车位事件沟通解决的律师刘研说,这是给我们全社会公民上了一堂普法课。一方面,人要讲规矩,守法律,车位是有他人所有的,未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不能随意占有。第二个方面,当发生矛盾时,要如何学会解决矛盾。第三,事件也给我们的社会管理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启示。看到这个事件发生的时候,物业公司也好,社区居委会也好,调解组织也好,碰到类似事件发生时如何能快速干预,不至于引发更大的矛盾。


  我觉得,一个更重要的事情,刘研律师没有讲,那就是公民如何学好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害者车位主人刘女士,应当依法向侵权者唐女士索赔,司法部门还要对侵权行为人处罚包括罚款,让唐女士从今以后不敢、不能、不想侵犯他人权益,罚一警百,以儆效尤。这样,和谐社会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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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评论

  • 身边有这样的“唐女士”都是负能量。
    2023-05-15 08:36:1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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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出了问题好多部门只是和稀泥,没办法受害人只能自己想办法。
    2023-05-14 17:22:2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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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有“霸”?因为有人做保护伞。
    2023-05-14 09:39:3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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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实人总是吃亏,老赖总是占便宜。
    2023-05-14 09:12:2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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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赔偿吗?
    2023-05-14 09:06:1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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