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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纠纷中女孩被打还手属于正当防卫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3-05-10 08: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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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铁纠纷中女孩被打还手属于正当防卫




    一起高铁上的纠纷在网上继续引发争议。

    事情经过:女孩的后排三个座位上,坐着两大两小一家4口,两熊孩子比较调皮,在打闹中总是踢撞女孩的椅背,而熊孩子的父母却视而不见。女孩忍无可忍后就转身劝说提醒,没想到引发熊父母的强烈不满,反而对女孩反唇相讥。争执引来了列车长,女孩坐到座位上等待处理。没想到熊父母咄咄逼人,冲过来就抽了女孩一耳光,女孩也忍不住还了手,熊孩子的母亲则举起水瓶准备砸她,被乘客及时劝下。

    事情从头至尾并不复杂,是非对错一目了然,但最后的处理却与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警方最终依此作出双方互殴的裁决,引发舆论争议。

    笔者认为,熊孩子一家有错在先,又是先动手打的人,女孩还手构成正当防卫。

    关于正当防卫,最高检曾于今年初打过补丁,在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中,明文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此案中,孩子有错在先,双方争执中对方动手在先,女孩被迫还击,我认为是符合最高检新规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何况对方持水瓶还有进一步伤害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在新规中特别提到,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女子正是在“熊孩子”家长动手后且其后继续举起水瓶意图攻击时反击,反击行为具有避免自己受到进一步侵害的主客观性,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显然此案中警方的判定并不符合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观念,也没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没有体现出对见义勇为的鼓励和社会风气的弘扬。

    我们不能因为熊父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从法律层面纵容“以恶小而为之”,也不能因女孩还了手,就从法律层面剥夺了其维护自身权益即还手的权利。

    都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我们不能总是拿法律的底线去宽容坏人,而拿道德的大棒去要求好人。

    事实上,社会风气往往就是这样慢慢变坏的。好人总是忍气吞声,而坏人越发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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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评论

  • 当着自己孩子面,让孩子怎么办?
    2023-05-12 15:21:31 0回复
    0
  • 这样的熊孩子和家长如不及时自醒,早晚有一对吃牢饭。
    2023-05-10 08:56:2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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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事件的热度延续事件还挺长的 很多法学大咖下场发声
    2023-05-10 08:40:2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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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2023-05-10 08:34: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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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需是正当防卫
    2023-05-10 08:27:3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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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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