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手算不算互殴”成焦点,为何“高铁受扰女孩被掴掌”挂榜多日
无所求
5月8日,环球网,5月7日,新黄河客户端,披露了同样的消息。就是成都区间高铁上劝阻熊孩子骚扰的王女士,反被熊孩子父亲辱骂、更被熊孩子母亲杨女士掌掴后,奋起回骂、回手还击。《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女士被认定为“互殴”,受到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另有消息,杨女士受到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铁上劝阻熊孩子骚扰,反被熊孩子父亲辱骂,被熊孩子母亲杨女士掌掴”,该事件已经高挂热榜持续4天余,显然成为实实在在的全国性的公共事件。广大网民的关注焦点,从熊家长的不地道欠素养,到男乘客的狭义公道,从支持王女士不和解,到质疑“还手算不算互殴”,从支持王女士提起行政复议,到建议王女士最后诉诸法庭,显示了该事件的公共性、多元性、复杂性、重要性。
坊间有话,大街上人如流,没有谁为谁停留。个个都在自己的生计奔忙,为什么这么多天,无数网民在为王女士“停留”?实质上,大家还是在为自己“停留”。因为人们意识到,王女士昨天的遭遇,说不定就是明天自己的遭遇;王女士的结局,说不定也会成为自己的结局。因而关心王女士,就是关心自己;支持王女士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相当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侵害者50大板,受害还手者20大板,警方这样的处罚,是否公平正义?
追问“还手算不算互殴”,就是在追求公平正义。没有人间公平,就没有人际和谐;没有社会正义,就没有社会稳定。所以公平正义,是人们永远的追求,是社会永恒的主题。法律,是道德底线的最后支撑,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不算“互殴”,受害受害还手者20大板,法律依据何在?如果算“互殴”,法律依据又在哪里?现在,却有人找到了王女士的“还手不算互殴”之相关依据。
根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5月2日晚8点半左右。C6276次城际动车,行驶在眉山东至成都东区间。14车厢14D座位的杨女士,一行7人,含3名儿童,其中2名免费乘车儿童。3孩玩耍嬉闹声音较大,吵闹到前排王女士,更有孩子多次踢打王女士椅背。王女士转身制止,叫孩子别踢了;由此遭到杨女士老公辱骂,王女士对骂了回去;接着王女士被杨女士扇一巴掌,王女士回手还击。
显然,杨女士夫妇有错在先,不正确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反而辱骂受扰者,接着动手殴打受扰受辱者。从而可知,杨女士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王女士属于“正当防卫”。杨女士夫妇不管教孩子,放纵孩子也放纵自己,先骂人,先打人,如此嚣张跋扈,不但令人无法认同,也是王女士被认定“互殴”后引发广大网友质疑浪潮的根本原因。
王女士的遭遇和结局,之所以成为公共事件,是因为,这有可能成为同类事件的典型事件、示范事件,这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社会正道正义的感受,关系着社会大众对自己未来可能类似遭遇的结局。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执法的灵魂。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案件包括王女士事件,每一位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切实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