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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美的尊重与尊重之美

徐陆延 最后编辑于 2023-03-30 07:44:45
2002 2 9

近日,一女子因在便利店逗留拍照,自称被店员连骂五分钟。发文社交平台上的她却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声援,反而受到了网友“影响店内生意”的指责。笔者看来,站在不同立场上的双方本无对错,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彼此的理解:尊重爱美之心和行业规则,才能达到美美与共的境界。

根据博主的自述,两人是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情况下进行了短暂的拍摄。站在博主的视角,这的确无关大雅:首先,店内无人,拍摄并不会影响其他顾客;其次,自己仅仅拍摄了两分钟,时间上是短暂的;再次,博主认为拍摄行为本身是自由的;最后,博主将不满对准了店员的态度,认为被骂五分钟太过分了,感到一种委屈的心理。

把顾客骂了五分钟的店员,在情绪上是过激的;然细细想来,也并非不可理喻:顾客进门便开始“咔嚓”,不结账,有财产损失的风险;其他顾客随时可能进入商店,那么拍摄者对商店存在潜在的负面影响;最重要的一点,店员已将两人认定为“借店拍照”者,而非消费者,这对店员而言是一种有意无意的冒犯。是故情绪上失控,引发了双方的争执。

双方并没有原则上的对立,商店原本也是顾客消费的地方。双方产生的纠纷实际上源自彼此尊重的缺失:倘若拍摄者能提前将物品结账,并和店员沟通,询问可行性,想必不会招来指责;如果店员目睹拍摄行为后,能够主动上前劝导,说明影响,顾客也一定能理解店家,从而避免唇枪舌战。仅仅站在了个人的立场作出价值判断,没有进行彼此沟通,结果只会造成两方的损失。

沟通是建造和谐关系的桥梁,也正是尊重的表现。我们并非要杜绝或纵容“商店拍摄”这一种行为:春光与佳人,生活和好物,总成为一种美的欣赏;而“造美”的前提,是要得到规则和地方的允许。发现美、尊重美,是社会道德水准提高的表现;而理解他人、尊重规则本身,同样也是一种美的自觉行为。

让更多礼貌的爱美者进入商店,呼吁更多店家的“宽容以待”,龙城的春天会被更多美丽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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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 呼吁更多店家的“宽容以待
    2023-03-30 09:17:47 0回复
    0
  • 此事并非发生在常州。
    2023-03-30 08:03:1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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