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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非婚生子,需情法不悖

流鸢 最后编辑于 2023-03-24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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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会召开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以期完善“非婚生子”“未婚女性开放生育”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措施,从法律或行政规定上给予非婚子女以“正名”,并给予其一定的“保护”与“宽容”。此建议一时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与反响,涉及社会民生问题的事情从来都不是小事情,各种意见相互交织,有支持,更有反对。

其实,针对“非婚生子”“未婚先孕”等具有一定伦理敏感性的群体,和其相关政策的提议与落地完善,已经不单纯是法律与情感的碰撞与融合问题,而是传统道德伦理与新时代发展的博弈。因而,对于放宽“非婚生子”限制条件,我们应认识到,这并非是对低迷人口出生率的妥协,也不是对于道德底线的一种模糊,侧面上来看,应是一种顺应时代的思想进步与反向正面的价值引导。

早在今年年初,四川省便率先颁布了有关生育登记服务管理的“新”《办法》,包含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等新规定。由此,不少民众曾发出对于婚姻忠诚,夫妻平等法律关系,人伦道德上的担忧之声。不难看出,如果草率实施放宽措施,则必然会带来一定社会负面舆论与消极情绪。任何提议与政策的实施,出发点往往是向好的,是具有“人文关怀”的,具有前瞻性与突破性的,但这样的“关怀”往往要建立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并行不悖的基础之上,社会伦理道德的共识之上,而非盲目聚焦于部分,忽略整体公共利益,淡漠情感与法理与道德的平衡关系。

所以,如何平衡好情感、伦理、法理,使其不损伤道德价值,并兼顾情感包容与法理规制,不冲突、不矛盾、合情合理,是放宽“非婚生子”提议,实现其可行性落地实施与推广的关键所在。

   


其实时代变了,有时候思想也要变,但是变归变,所有的变化都应该立足于法律和伦理道德之上,不能说我想一出是一出,就好比非婚生子,可能部分年轻人收益,单亲母亲收益,但对于存在婚姻危机,婚姻变故,男人不忠,夫妻平等关系的家庭就很是一种威胁,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人要变得更有智慧了,固有的那种思想不变也是不行了哈哈哈哈哈,所以说时代总是催人奋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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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 时移世易了
    2023-03-26 11:00:0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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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也许是与国际接轨。
    2023-03-25 09:54:2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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