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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原常言道)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5日新话题

常言道 最后编辑于 2023-03-21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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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让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并建议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权益保护措施,逐步向未婚女性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让非婚生子女受到歧视与伤害。对此,你怎么看?请注意,每周六晚截稿)

小启:本期起,《常言道》栏目更名为《平常语》

2023年,《文笔塔·观点》版每周二出版 

3月21日常言道刊发名单:

雁林、无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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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整生育登记制度是我国法治温度的体现
    日前,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给生育登记“松绑”,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在简化生育登记要求的同时完善了非婚生子女各项权益保护措施。
    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建议一出,便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其中不乏一些口诛笔伐者,认为这是对“非婚生育”的变相鼓励,有悖于公序良俗。在笔者看来,此项政策的施行有力地保障了育龄人群的生育权利,相较于提高生育率的利好,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将是否生育的决定权还给了女性自身,体现了对权利平等的强烈呼吁,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因此不应遭到谴责。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起,全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2022年末,总人口比上年末减少近85万人。我国人口发展已正式进入负增长时代,生一个孩子显得更加“贵重”。改变过去过于严苛的生育政策,实行新的生育登记工作,是当今时代下的必然之举。
    随着当代环境的变化,女性的婚恋和生育观念产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女性希望不受婚姻的捆绑,在经济、身体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单身生育成了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性的选择之一。放松、放开、减少、取消各种有关生育的不必要束缚,更多、更积极、更有效支持生育行为,已经成为普遍和高度关注的重大社会话题。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进行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有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
    当然,该项政策能否真正保障非婚妈妈的权益,这中间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比如,在一些放开生育登记的地区,“单身妈妈”仍被拒之门外,结婚证、配偶信息等限制性条款成为她们申请生育保险的“拦路虎”。因而,如何疏通需求、解决冲突,更好地增强公众获得感和幸福度,无疑值得相关各方认真思考和解决。
    2023-03-26 13:06: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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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生育登记,是对“生育权”的尊重

    辋川集

    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即让非婚生子女也可以正常办理生育登记,此建议一出便引发网络热议,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在鼓励非婚生子,挑战公序良俗。对此,笔者认为,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其初衷是好的,对于规范生育登记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是政府回归人口检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的表现,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和我国尊重生育权这一基本人权的理念,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随之而来的问题。

    首先,生育登记是指通过公民生育前或生育后的主动等级,全面精准地进行出生人口监测和人口统计,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并据此提供和优化生育服务。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限制不是“允许”而是“包容”。它是一种托底政策,而非引导性政策。其目的不在于鼓励“私生”,而是从全国人口负增长出发,为我国新时期生育政策提供新思路,这是一种政策的优化和进步:一是推动实现应登尽登,获得更真实精确的人口信息;二是推动实现生育服务平等化,让未婚先孕人群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产假、产前检查等生育服务,保障了未婚先孕人群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三是减少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充分保护孩子的权利,给孩子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但是,与此同时,若实施这项政策也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例如,取消结婚限制,是否会造成未婚先孕等现象的增加,会不会出现更多的婚外情、对婚姻不忠的情况以及引发更多的家庭矛盾等等。因此,政府应配合该项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指导;健全登记制度,完善必要的生育依据;强化数据调查,把握精准的发展趋势,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此外,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一政策固然能够提高大家的生育意愿,提高人口出生率,但其实提高生育积极性最为关键的是减轻年轻人育人的成本负担,现在年轻人不愿生育孩子主要原因是经济压力大,所以除了生育政策支持,还要做好惠民工作,建成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切实降低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的水平,让那些有生育意愿的适龄人群也能够“生得起”“养得好”,真正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

    最后,人口问题关乎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依靠全体人民艰苦奋斗获得的,但是提高生育积极性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还需要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才能为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023-03-25 23:57:21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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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非婚生育登记 鼓励平权事业发展
    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保障非婚生子女政策,建议全国以立法的形式,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的数据显示,中国人口61年来首次进入负增长,鼓励生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该提案相比于对促进人口增长的实际作用,其更重要的意义是释放了包容非婚生育的信号,有利于消除种种有形无形的歧视,为平权的落地扫清障碍。
    如今,大多数青年人“恐婚恐育”,面对经营家庭,养育生命这样一个课题,青年人往往选择逃避与退缩,但一味地站在教育者的角度去指责他们也是无解的,面对如今高度内卷的社会,人们在焦虑、疲惫、担忧中度日,或许自己也没有信心和底气去支撑起一个家庭的责任。中国社会长久以来十分重视维系婚姻与家庭之间的纽带,这也是社会舆论所偏向的方面。虽说现在人们思想较之从前开放了,但在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中国人在这样短的几十年的时间内,是难以剪短这两者之间的联系的。
    网友反对该提案的理由无非有二,一是非婚生子有悖于传统的公序良俗;二是单亲家庭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要明确,保护非婚生育群体及其子女的权益,并不意味着鼓励人们非婚生育。尊重个体权益与保护婚姻并不矛盾。其次,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社会观念的日益多样化,婚外生育不仅仅是“第三者”的出现,还包括了很多情况——不想结婚但又想做母亲,结束了爱情但又不想流产……世界如此多样,有很多可能性。我们不鼓励这种行为,但我们应该用法律来兜底,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再次,双亲或是单亲的家庭并不意味着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成长和依恋的环境。所谓完整的婚姻家庭,也可能是貌合神离、鸡飞狗跳。从这方面来看,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优化这些家庭及其子女的舆论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加宽容友好的舆论环境,保障他们的平等权益。这是平权的进步,也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步。
    我国的未婚子女长期以来都处于“落户难”的状态,这严重限制了他们的人生发展,非婚妈妈在申请生育金的时候非常困难。放宽非婚生育限制对人口增长的影响有限,但是少数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这是文明社会应当有的理念。社会舆论和社会文化并不鼓励非婚生育,但非婚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利应该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我们欢迎这种与时俱进的积极变化。无论是1950年的《婚姻法》,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还是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法律始终赋予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呼吁更多这样的包容性生育政策,不是单单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的功利目的,而是为了确保不同选择的人拥有平等的生育权利,确保他们的子女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2023-03-25 18:48:2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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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3
    关爱非婚生子女不等于放纵非婚生育
    我国是一个法律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加上传统道德文化影响,非婚生子女的比例相当有限,正因为并非主流,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因此,让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并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权益保护措施,以体现对非婚生子女生命权的关爱,是一种尊重人权,而不等于放纵非婚生育。
    树有根,水有源,孩子有父母。从生育权的角度来说,在现行的法律伦理框架内,生育权不仅仅是女性的,也是夫妻双方的。因此,法律不仅保护夫妻婚姻中的权利,也保护着婚生子女的权益,社会更是倡导在孩子的教育养成过程中,需要父母的共同参与,缺少任何一方,对孩子的教育都是残缺的,不健全的,不仅影响孩子的教育、性格,还影响社会的秩序和谐。
    但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尽管他们来到人间的原因多种多样,他们本身是无辜的,但他们的生命权是需要呵护的。也正因为此,实施新的生育登记,是为了保障非婚生育女性及非婚生子女的权益,这是一种补救型的政策包容,并不意味着婚外生育合法,更不是鼓励非婚生育。法律保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正是从生育本身出发,更好地维护孕妇和胎儿健康,提高人口质量。因为非婚生子女产生的过程,本身就是对社会秩序、社会伦理、传统文化、孩子健康的一种负面影响,不得已的补救,不能成为引导和纵容,这是国家的制度性质所决定的。
    人的生育行为,是与婚姻家庭社会制度紧密相连的,只有从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出发,才能提高民众生育意愿,才能让人口有数量更有质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优质人口基础。
    2023-03-25 16:12:5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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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结婚限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此建议一出,便引起热议。
    当今的年轻人在面对工作压力、房贷压力、车贷压力等重压下,已然喘不过气来,并且如今的年轻人逐渐对结婚产生了反抗心理,部分人认为自己都无法养活,更别说养一个孩子了,于是选择不婚不育;也有部分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努力,光靠一人的付出远远不够,现在网络上的大批短视频都放映着男方翘脚休息玩手机,女方在旁辛苦带孩子的现象,导致大部分女性恐婚恐育,网络短视频有真有假,但绝非突然有之,其中也会有真实的一面。
    取消结婚限制,这一做法正是对妇女的保障,也同时让一些恐婚但想有一个孩子的女性带来了福音。但在部分地区,女性未婚而生育,便被打上“未婚生子,视为可耻”的标签。我们知道,落后思想仍未彻底从社会中清除,不少女性仍遭受其害。应当明确的是,取消结婚限制这一做法在正式落实前,应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一处地方,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解答群众的相关疑问,保障妇女的权益。
    有网友提出“取消结婚限制”会提高生育率吗?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大。根据2022年的中国生育率的数据,中国总和生育率不到1.1仅为世代更替水平(2.1)的一半,全球倒数,导致这一原因的主要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两大因素。在经济上,抚养孩子的成本过高,加上房贷,经济上不允许;在社会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养儿防老的观念的逐渐减弱,女性逐渐独立,对生育的欲望不高。因此,单靠取消婚约限制,生育率并不会大幅度提升。
    没有结婚,同样可以生育孩子,是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是对当代独立女性的一个肯定,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023-03-25 14:40:2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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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重女性地位,反对非婚生子

    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个提案引起很多网民热议,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而笔者认为这个提案不太可取,对于女性来说很不公平。

    其一,笔者认为此提案表面上是保障女性权利,实际上是维护男性。如果全社会都不结婚就生孩子那这个社会不是乱套了嘛?恋爱、结婚、生孩子,这都是一步一步来的,怎么能不结婚就生孩子呢?在很多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下很多相爱的情侣最后都不能走到一起,如果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很多热恋中的情侣不考虑后果就生孩子,孩子出生后两人闹矛盾提出分手,不负责任的父亲选择一走了之,那么这个无辜的孩子是不是意味着就是妈妈抚养呢?

    其二,笔者认为此提案一旦通过就意味着生育的风险全部由女性来承担。女人生孩子的风险和成本远远超过男人的预料,十月怀胎的不便、生育过程中的痛苦、生育过程中的死亡率、产后抑郁、产后身体变形等,这些无形加有形的风险都将由女性来承担。提案中写到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那女朋友在怀孕期间男方移情别恋呢?男朋友抛弃女友又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那么孩子的妈妈不管是做人流手术还是选择生下孩子单独抚养对于女性来说都是很大的“考验”,身体和内心都要承受极大的痛苦。

    其三,笔者认为此提案一旦通过就意味着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实亡。有钱的男人可以同时拥有好几个女朋友,与多个女人生孩子;没钱的男光棍也会越来越多,找不到女朋友。这两个极端都不符合社会发展,我们要坚持道德底线,不能纵容有钱人挥霍无辜的女性,也不能歧视找不到男朋友的人。

    让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并建议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权益保护措施,逐步向未婚女性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让非婚生子女受到歧视与伤害。这个提案虽然保护了孩子的权利,却忽略了母亲生孩子的成本和风险,更忽略了女性的地位,笔者认为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是一种不明智的提案,应该反对。
    2023-03-25 14:25:2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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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保障,应坚定不移

    如果纯粹从孩子的视角来看,“让非婚生子女办理生育登记”这一话题本身都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理当如此。孩子无法选择出生,来到人世的每一个孩子,理应享有同等的各种权益,不应该由于出生问题受到区别对待。
    更何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早已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仅仅是落实法律规定而已。
    因此,从保障孩子公民权的角度出发,笔者非常赞成该政协委员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从生命之初,就不让非婚生子女受到歧视与伤害。同时,完善制度,也能进一步维护非婚生育女性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享受相应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现对于“母亲”这一伟大社会角色的照顾和关怀。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一直在从制度层面调整和优化生育管理。在实行二孩政策之后,计划生育时代的产物——“准生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其性质,已经完全不同于准生证。准生证,重在审批;生育登记,则重在生命登记。2020年11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建议首次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广东、陕西、四川等地关于“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政策已经落地,这一政策让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源,那就是为每个人提供平等而优质的生育服务、为国家提供精准的人口数据,从而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在人口负增长的大背景下,放宽生育登记,意味着鼓励“未婚生子”。笔者认为,不然。首先,新的生育登记将生育和婚姻脱钩,并不是承认诸如婚外生育是合法的,它更多的是一种基于结果的托底保障,而非引导和鼓励。其次,“未婚生子”是否会大量增加,主要取决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社会伦理道理的约束和整体舆论环境的引导,而与生育登记制度关联性并不大。从目前来看,同样处于儒家文化圈的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并无生育登记的婚姻制约,但非婚生育率也很低。第三,放宽生育登记,对于提升人口出生率,作用甚微。提高民众生育意愿,关键在于降低大家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就像事物普遍具有多面性一样,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但生育政策的开放,对生育保障的不断加强,是大势所趋,能让人们真切感受到公共服务的温度,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2023-03-24 23:24:5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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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待非婚生子,需情法不悖

    在两会召开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以期完善“非婚生子”“未婚女性开放生育”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措施,从法律或行政规定上给予非婚子女以“正名”,并给予其一定的“保护”与“宽容”。此建议一时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与反响,涉及社会民生问题的事情从来都不是小事情,各种意见相互交织,有支持,更有反对。
    其实,针对“非婚生子”“未婚先孕”等具有一定伦理敏感性的群体,和其相关政策的提议与落地完善,已经不单纯是法律与情感的碰撞与融合问题,而是传统道德伦理与新时代发展的博弈。因而,对于放宽“非婚生子”限制条件,我们应认识到,这并非是对低迷人口出生率的妥协,也不是对于道德底线的一种模糊,侧面上来看,应是一种顺应时代的思想进步与反向正面的价值引导。
    早在今年年初,四川省便率先颁布了有关生育登记服务管理的“新”《办法》,包含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等新规定。由此,不少民众曾发出对于婚姻忠诚,夫妻平等法律关系,人伦道德上的担忧之声。不难看出,如果草率实施放宽措施,则必然会带来一定社会负面舆论与消极情绪。任何提议与政策的实施,出发点往往是向好的,是具有“人文关怀”的,具有前瞻性与突破性的,但这样的“关怀”往往要建立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并行不悖的基础之上,社会伦理道德的共识之上,而非盲目聚焦于部分,忽略整体公共利益,淡漠情感与法理与道德的平衡关系。
    所以,如何平衡好情感、伦理、法理,使其不损伤道德价值,并兼顾情感包容与法理规制,不冲突、不矛盾、合情合理,是放宽“非婚生子”提议,实现其可行性落地实施与推广的关键所在。
    2023-03-24 15:50:0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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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非婚生子女政策是文明的进步
    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保障非婚生子女政策,建议全国以立法的形式,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对此,笔者认为该政策在提高国家生育率的同时,对未婚女性也是一种温暖的保障,真正地把生育权还给女性,是文明的进步。
    首先,该政策的实行有利于提高生育率,有益于我国人口结构的发展,适应了当前中国国情的需要。从2017年至2022年,中国的每年出生人口已经连续六年下降,2022年的出生人口不到上一代人的一半,并且中国的出生率和生育率在未来十年将继续下降。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众多,保守社会观念的裹挟,对非婚生子女的天然歧视;社会节奏加快,生儿育女成本高、回报低;生活压力大,适龄女性的生育意愿低等。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会改善当前的现状,一定程度上提高生育率,优化当前的人口结构,有利于国家社会的长久发展。
    其次,该政策的实行是对未婚女性生育权利的保障,真正将生育权归还给女性自身,是将生育选择与结婚登记的“解绑”。当前的社会观念保守,“未婚先孕”一词总是带有着歧视色彩,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势必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出台保障非婚生子女政策缓解了女性的生育压力,减少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与伤害,有利于平等社会的构建,是对保守观念的冲击,是文明的进步。
    那么,该如何有效地推动政策的落地呢?
    首先国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平等、宽容的社会氛围,逐步向未婚女性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权益保护措施,将福利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要引导社会观念的转变,摒弃某些偏激保守思想的裹挟,完善女性的婚恋观,将生育意愿和结婚登记“解绑”,给予女性更加平等的地位和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将生育权真正还给女性自身,加快文明开放社会的构建。
    在笔者看来,保障非婚生子女政策是有温度、有人情的政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未婚女性境况的改善,有利于文明的进步。固然,没有十全十美的政策,每个政策的出台势必会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政策的落地实践道阻且长。但我们仍应该相信在国家社会的推动下,会有越来越多的有人情、有温度政策的涌现,最终会迎来女性生存境况的改善和文明的进步。
    2023-03-23 23:38:1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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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正当未婚人群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关于“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的这一建议的出现其实早有预兆。2023年2月15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就包括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结果上。
    群众对该建议的态度可谓是两极分化。一种认为该建议的提出情有可原,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一部分“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与落户要求,而无法取得合法身份。他们因为父母的矛盾与不配合,不幸被剥夺落户以及升学的权利。倘若真的接纳上述建议,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可以正常进行办理生育登记、落户以及上学就业种种活动。
    但就像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一样,该建议有利也有弊,持反对意见的群众便是认为弊端难以消磨并可能会危及正常的婚姻状态。假使非婚生子女的落户不再令人焦头烂额,那么一些道德感低下的群体抓住政策空隙,届时社会上是否会产生更多因婚内出轨的孩子呢?那些孩子就算取得法律上的正常身份,可是现实生活中的家庭环境又是否正常,他们能否健康发展呢?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为人类的道德底线担保。
    笔者认为世间难得双全法,政府提出的建议乃至将要实施的政策,都应该与法律相呼应,切实保护弱势的孩子,保障他们的权益,而不是保护犯错的成年人。孩子们生来都是无辜的、平等的,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倘若他们是“小三”的孩子,在出生后就会面临道德伦理的“冷嘲热讽”。社会由人构成,人的行为与情感难免有所偏移,这时候法律与政策会给予他们些许慰藉,也会惩罚犯错误的成年人,比如说出轨的人在离婚时少分财产,重婚的可以判处刑罚。
    该建议的内容中除了“不让非婚生子女受到歧视与伤害”,还提及“逐步向未婚女性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这对于社会上一部分选择不结婚但是想要孕育孩子的女性是一种帮助。倘若该类建议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提高生育率,那么应该做的除了免除女性关于生育的后顾之忧外,更应该将选择的权利交还给女性。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尊重妇女的生育意愿,不逼迫不强求,切实了解女性的现实困境乃至整个社会中存在的压力。
    让每一个孩子都出生在幸福美满的家庭中,在现阶段看来是天方夜谭。那要如何尽可能的让孩子幸福呢,我想上述建议的提出便是我们国家做的努力。或许不能让所有人满意,甚至于会带来负面影响,但是只有一步步去思考、去行动,方能真正让每一个善良无辜的人获得应有的幸福,也能让每一个犯错的人得到惩罚。
    2023-03-23 21:45:3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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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常语】放开非婚生子政策对提高生育率是好事
    珍珠传奇 最后编辑于 2023-03-22 08:42:09 123 9 5
    生育问题好像是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啊,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生育率越是低,这跟养育一孩的成本息息相关,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真是好比烧钱,从怀孕开始各种检查就得要上万,生下来之后堪比吞金兽,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要花大价钱?上个幼儿园几万,如果家里没人帮忙还得请人照顾,更是一大笔开销,上学后各类补习班等等费用,父母两人的工资都只够养一个孩子.....综上各类因素叠加,年轻人愿意生一个孩子就已经是烧高香了,哪里还敢二胎三胎的啊?我当时放弃工作回归家庭,除了身体原因之外,确实是为了照顾孩子,因为就我那时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请人带孩子的,最起码自己接送,自己料理家庭都不用花钱对吧?说实在话,像我这种普通家庭养育一个孩子就已经算是对得起国家和自己了,如果早知道养孩子这么不容易,我一个也不想要,真的,养个宠物都比养孩子要好。
    当然放开非婚生子的政策对普通人来说不会改变生育意愿,唯一愿意多生孩子的应该是富豪们吧?毕竟他们不需要考虑孩子的生存问题,有的是条件给自己的孩子提供物质保障,远的不说,刘强东和章泽天二胎生完了,网上说要追生三胎了........这是合法夫妻的正当权益,无可厚非。倒是有许多男人到了一定年纪,随着事业的发展,身边可能会遇到婚姻外的优秀女性而产生感情,进而突破底线导致非婚生子女出生,这类孩子倒真是问题呢,他们存在着各类歧视,这个政策对于这群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当然我并不是在这儿鼓励非婚生子,这个大家需要理性看待。
    要说非婚生子能放开政策对婚生子的影响是最大的,你说本来父母的财产都是留给独生子女或者婚生子的,这样一来今后可能会面临着多一些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孩子出来分遗产的问题,这对原配和原配的孩子来说极不公平,所以说任何政策都存在着两面性,有利就有弊。
    其实有经济实力的男人应该是愿意多生孩子的吧?毕竟他们认为自己那么优秀的基因很希望多生几个优秀的孩子的,这仿佛有点要回归到古代了,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女人们就是靠着多生孩子来提高地位和争家产的.....这个时候可是从来不需要担心生育率的问题的,嗯,撤远了,我不再过度联想了。
    当然这个政策对于拥有一定经济实力且不想步入婚姻而拥有自己孩子的单身男女都是有利的,这样他们生出的孩子也和正常家庭出身的孩子一样不会遭受任何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刺激生育率的,毕竟现在剩男剩女那么多,他们可能不需要婚姻,但是部分人却会渴望拥有一个自己孩子梦想的,所以这个政策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好事。
    生育率关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个政策也算是政府目前想到的比较好的政策了吧……
    2023-03-23 08:14:3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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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
    新生儿等级制度中取消了对结婚的限制,引发了社会的不同声音。笔者认为,该办法把人口问题和婚姻问题分开看待,是制度工作的又一进步。生育登记不以结婚为前提,能够向孕产妇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回归人口检测与生育服务本位,体现出了人文关怀。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社会热议的伦理道德挑战和对政策的曲解。
    首先,该政策回归了人口检测和生育服务的本位。生育子女是人生来具备的自然权力。此次政策改革解除了生育与婚姻的强行解绑,非婚母亲也可以获得生育保障金、计生证明等资料,可以保证妇幼工作服务更好开展,是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检测体系的重要举措。其次,该政策彰显了时代和法律的进步。单身女性享有生育权,未婚女性享有生育权,重申了对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性保护,体现了法律对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一视同仁,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
    但是取消生育登记,网络上有些自媒体博主过度解读为“鼓励未婚先孕”“鼓励婚外情”等政策目的,导致很多群众对于政策一知半解,显然曲解政策本意。基于我国目前的人口压力,此项政策的出发点显然是为了释放生育潜能,刺激生育需求,有助于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而不是在鼓励私生子、破坏家庭。
    当地政府应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确保该政策的有效执行。可以通过官方权威媒体解读等方式做好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声音,打消大家的顾虑,确保该政策能有效执行;同时,对于伦理道德的问题,比如继承权,赡养义务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应。最为关键的是应减轻年轻人育人的成本负担,通过降低群众的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教育体系以及女性生育后回归职场的就业、晋升等问题,以此来减轻青年负担,做好兜底工作。
    最后,人口和生育乃国之大事,关乎民族未来。生育登记其实是一个微小的改革,需要推动生育持续回升,还需要持续发力,九九为功。要构建生育友好支持的政策体系,营造友好的生育环境。另一方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尽可能减少女性生育对就业、晋升的影响。
    2023-03-22 20:52:0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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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让非婚生子女受到歧视与伤害。。。小三和孩子们快出来吧,委员替你们代言了
    2023-03-22 09:13:2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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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常语】放开非婚生子政策对提高生育率是好事

    看来生育率下降到令政府头疼了,看看韩国,照这种生育趋势下去可能国家都得消失了吧?
    生育问题好像是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啊,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生育率越是低,这跟养育一孩的成本息息相关,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真是好比烧钱,从怀孕开始各种检查就得要上万,生下来之后堪比吞金兽,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要花大价钱?上个幼儿园几万,如果家里没人帮忙还得请人照顾,更是一大笔开销,上学后各类补习班等等费用,父母两人的工资都只够养一个孩子.....综上各类因素叠加,年轻人愿意生一个孩子就已经是烧高香了,哪里还敢二胎三胎的啊?我当时放弃工作回归家庭,除了身体原因之外,确实是为了照顾孩子,因为就我那时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请人带孩子的,最起码自己接送,自己料理家庭都不用花钱对吧?说实在话,像我这种普通家庭养育一个孩子就已经算是对得起国家和自己了,如果早知道养孩子这么不容易,我一个也不想要,真的,养个宠物都比养孩子要好。
    当然放开非婚生子的政策对普通人来说不会改变生育意愿,唯一愿意多生孩子的应该是富豪们吧?毕竟他们不需要考虑孩子的生存问题,有的是条件给自己的孩子提供物质保障,远的不说,刘强东和章泽天二胎生完了,网上说要追生三胎了........这是合法夫妻的正当权益,无可厚非。倒是有许多男人到了一定年纪,随着事业的发展,身边可能会遇到婚姻外的优秀女性而产生感情,进而突破底线导致非婚生子女出生,这类孩子倒真是问题呢,他们存在着各类歧视,这个政策对于这群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当然我并不是在这儿鼓励非婚生子,这个大家需要理性看待。
    要说非婚生子能放开政策对婚生子的影响是最大的,你说本来父母的财产都是留给独生子女或者婚生子的,这样一来今后可能会面临着多一些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孩子出来分遗产的问题,这对原配和原配的孩子来说极不公平,所以说任何政策都存在着两面性,有利就有弊。
    其实有经济实力的男人应该是愿意多生孩子的吧?尤其是和不同女性,毕竟他们认为自己那么优秀的基因很希望多生几个优秀的孩子的,这仿佛有点要回归到古代了,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女人们就是靠着多生孩子来提高地位和争家产的.....这个时候可是从来不需要担心生育率的问题的,嗯,撤远了,我不再过度联想了。
    当然这个政策对于拥有一定经济实力且不想步入婚姻而拥有自己孩子的单身男女都是有利的,这样他们生出的孩子也和正常家庭出身的孩子一样不会遭受任何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刺激生育率的,毕竟现在剩男剩女那么多,他们可能不需要婚姻,但是部分人却会渴望拥有一个自己孩子梦想的,所以这个政策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好事。
    生育率关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个政策也算是政府目前想到的比较好的政策了吧……
    2023-03-22 08:02:4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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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单亲生子的背后:必要的和可能的
    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完善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这是对单亲生子在程度上的放宽。笔者认为此项提议能够加强对单亲家庭的保障,但在实行过程中也有多点需要注意。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全年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近61年以来首次出现全年人口负增长的情况,这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青年群体“生育焦虑”成为社会性话题,其一重要的源头就在于“婚姻焦虑”。结婚牵涉到夫妻双方个性习惯、财产分配、乃至家族伦理的多方面问题。负担重、成本高,这使得“恐婚”成为了一句口头禅;不婚而孕更是法律和道德上不能接受的。相关法律条款的放松,能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这将促使社会风气的转变,是释放生育潜能的可行方法。
    关心尊重“单亲妈妈”,能展示法律宽度和温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女性的婚恋观已然发生了诸多变化。将生子权利和婚姻捆绑,实际上是对部分女性权益的剥夺。是同男性组建家庭共同抚养后代,还是保持个人生活,将这一份选择权归还女性,也是一种文明发展的表现。当保障体系健全,为单亲妈妈们提供物质基础,尊重女性的思考和选择,是有效促进妇女思想解放与个性塑造的途径。
    当今生活中,非婚生子女依然存在着被“歧视”的现象。父母“出轨”所生的“婚外子”无法落户——父母犯下“重婚罪”,理应受法律制裁,但孩子是无辜的个体,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尊重和维护。而当非婚生育的逐步合法化,单亲家庭的数量势必会增加,这就要求法律有序跟进,成为这一类孩子成长中的“保护伞”——不仅是落户、上学、就业的保障,还应该呼吁社会层面平等对待、反对歧视,注意舆论上的多维影响。
    尊重妇女选择、保障单亲权益,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鼓励单亲家庭的普遍化。传统婚姻模式依然是社会的主流形态。父亲、母亲的共同呵护,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最有力支撑。女性能够选择个人生活道路,但理性思考和判断是做出选择的前提条件。我们尊重单亲家庭的存在,但也应该分析传统家庭模式受到冲击的原因:民生的改善,舒缓年轻一代紧绷的神经,将是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一步。
    2023-03-21 21:13:5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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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不能提倡,非婚生父母应受教育,但非婚生子女的相关权利需要保障。孩子无辜。
    2023-03-21 16:35: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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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一来,生孩子都是合法了。
    2023-03-21 15:49:1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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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搞混了,经济发展的底气,不是让规矩和原则变通,质量更重要。
    2023-03-21 15:40:1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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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育子女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如果非婚女性真的想好去承担这一切了 也未尝不可
    2023-03-21 13:51:4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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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就没有私生子一说了?
    2023-03-21 11:59:4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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