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掀翻,车主报警,算作自首也是很客气的了
无所求
新浪网消息。3月17日,江苏泰州嘉福国际城小区着火,多辆消防车闪着警灯赶到,却被小区内一违停车辆挡道。数次联系车主未果,业主们便合力将此车掀翻至路边,让消防车开过去救火。3小时后,车主赶到现场,就车被掀翻之事报警。
在我看来,这位车主的报警,可以算作投案自首了。本来,轿车停泊在消防车道上,就是违法行为;如今阻挡了消防车及时就位灭火,造成了事实上恶劣后果,早就该有别人报警了;消防人员灭火后,也该就此事取证,通报警方处理;警方应当寻找车主做笔录,并依法追究责任。
很多网友的想法,与笔者一样。点赞与回复最多的2条跟帖分别是,辽宁羽硕1219的“车主还敢报警,造成重大事故的话还得把他抓进去”,北京迢迢h_h的“想问问这种情况,车主报警算自首吗”。
消防工作,是城市安全的重头。俗话说,救命如救火。这表明,救火是比救命还要刻不容缓、最为紧急的事情。消防通道,时时刻刻要保持畅通无阻。《消防法》第六十条指明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是违法行为,个人违反的,应“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希望警察来到现场,严厉地对这位车主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同时给其过去的错误行为进行“警告”,顺便把500罚款也一并收了。
至于火灾发生的事主,是否因为这辆消防车被挡道而扩大了损失,是否向这位车主索赔,那是他们之间的民事事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