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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阿姨自娱自乐 没有构成侵权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2-11-04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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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语】阿姨自娱自乐   没有构成侵权  




    上海阿姨自费前往横店影视城“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后在多个视频平台播放后突然走红网络,可是原《甄嬛传》剧组要求视频平台下架。我认为,理由不够充分。

    相信许多网友对《甄嬛传》并不陌生,她是2011年由郑晓龙执导的一部古装清宫斗争剧。10年后的今天,《甄嬛传》这样一部经典的电视剧、如此复杂的剧情,居然被一群老太给翻拍成了微电影,而且这次翻拍不同于以往的电视剧翻拍,像是在开玩笑,说的很直白点就是高级剧本杀,可就是这样一个老年版《甄嬛传》,居然深受广大网友喜爱,一夜成了网红。

    对阿姨们的翻拍是否侵权?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众说纷纭。我认为老年版《甄嬛传》没有构成侵权。

    首先,老年版《甄嬛传》的演员不是娱乐圈的专业演员,而是一群退休的阿姨,她们只想做一次演员,过一次“戏瘾”。年龄最大的70多岁,平均年龄62岁以上,纯粹的自娱自乐,老有所乐,充实晚年生活。

    其次,老年版《甄嬛传》只是翻拍《甄嬛传》中的一些小桥段,许多情节是根据自己的想法改编的,仅仅是戏说甄嬛而已。

    第三,老年版《甄嬛传》在前期翻拍时,老人非但没有报酬,反而每个老人花费约4000元,包括吃、住、行、景点门票,以及包剧组、请群演的费用。播出后又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不属于商业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对于合理使用作品也有相关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自然也不构成侵权。比如在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情况下。老年版《甄嬛传》符合“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要求,所以不构成侵权。

    我在这里建议,以后搞类似这样的剧本杀,尽量不要用原标题,譬如《戏说甄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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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评论

  • 曾看过湖南卫视少年版的《红楼梦》——有板有眼,可圈可点,那个精彩——可是那又该怎么说……
    2022-11-04 18:51: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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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许许多多版本的红楼梦,难道他们都侵犯了曹雪芹的著作权。
    2022-11-04 09:40:5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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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人干脆就大力推广这个模仿秀业务。
    2022-11-04 08:47:4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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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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