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拾金不昧是美德 勒索钱财成犯罪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2-10-10 08:25:24
3013 7 23



                                拾金不昧是美德  勒索钱财成犯罪





    10月3日,广东广州周先生的钱包被他人捡到后,遭对方索要5000元归还费,对方称“别报警吓唬我,不然把钱包烧掉”。

    对此事我认为:

    丢钱包这种事,谁都不想的,财物损失就不说了,光补办各类证件,可能都要面临一大堆的麻烦,耗费许多时间。所以很多人丢了钱包后,在发寻找信息时都会自认倒霉地表示:钱可以不要了,只求证件回来。如果拾获者将钱包送回,索要适当的报酬,只要不过分,一般也能皆大欢喜地解决。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的社会风尚,向来鼓励大家捡到财物主动物归原主。那些非己之益,分寸不取,恪守诚信的行为,无论多么微小平凡,都常常能在社交平台上形成热议,传为美谈。可见人心所向,世风所趋。

    但周先生遇上的这位,既不懂人情,也不讲道理。他捡到钱包之后,以证件为筹码索要5000元,已经超出了缺乏道德修养的范畴,涉嫌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得很清楚,拾金不昧是法定义务。这位当事人索酬不成就烧掉他人证件,更是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对方真的因为周先生报警就做出如此过激举动,周先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丢钱包、捡钱包虽然是十分常见的生活小插曲,但其中所涉及的道德、法律纠葛却并不简单。物品的权利人遗失物品,存在主观过错,但拾得人的保管、返还等义务,也不能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就甩到一边。诚信要靠法律维系,法律要靠诚信遵守,谁都有一时粗心大意,遇到麻烦的时候,凡事还是应该以德为本,以法为度,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多释放一些温暖和善意,也能避免让自己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双桂女
  • 西江月
  • 嫳屑男子
  • 细水潺湲
  • 萧潇飘逸
  • 韩信
  • 陆吾
  • 祝渝华
  • 二休
  • 月满西楼
  • 人参果
  • 六塘一柳
  • 冯鹤鸣
  • 小花尖尖
  • 汪万芝
  • 江南一舟
  • 凤凰
  • 张秋生
  • 泉水涓涓
  • 无所求
  • 少慰
  • 老杨
  • 八月小龙
发送

7条评论

  •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索要5000元,已经超出了缺乏道德修养的范畴。
    2022-10-11 19:37:33 0回复
    0
  • 5000,无疑是狮子大开口,敲诈勒索板上钉。
    2022-10-11 15:15:42 0回复
    0
  • 这种人一般出在陌生加无道义的情况,当然是人所不齿的。当事人必然有给于他“好看”遭遇。
    2022-10-10 15:00:09 0回复
    0
  • 过份了
    2022-10-10 13:19:17 0回复
    0
  • 些许过分了
    2022-10-10 10:35:02 0回复
    0
  • 确实做的不道德
    2022-10-10 09:21:56 0回复
    0
  • 确实,超出了合理范围就是敲诈勒索。
    2022-10-10 08:42:56 0回复
    0
  • 161044
    积分
  • 3726
    博文
  • 36343
    被赞

个人介绍

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