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必须坚决全部取消
无所求
对于国家来说,高考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对于个人来说,投入高考是人生目标的通道。
选拔人才制度的核心,是公平。没有公平,就很难确保选拔出真正的人才,很难人尽其才。
高考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公平。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对于全社会有着难以替代的示范作用。
然而,一度泛滥的高考加分,严重侵蚀了高考公平的核心价值。
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加分,科技类竞赛加分,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生加分,三好生加分,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见义勇为加分,体育特长加分,高端人才子女高考加分,教师子女报考师范类院校加分,劳模子女加分,少数民族加分......教育部规定高考加分14项,各地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多达192项。
高考加分泛滥的背后,是各地方利益的驱动,是各部门权力的任性。除了体育部门以外,公安、民政、计划生育、工会、残联、民族委、外事等10几个部门和单位,纷至沓来,找关系,说厉害,要求教育部门出台与己相关的高考加分政策。
2013年,北京市获得加分考生的考生,竟然达到高考报名人数的18%。获得加分的家长们沾沾自喜,更多无法获得加分的家长们怨恼有加。高考向何处去?引发社会有识之士的严重担忧。
经过2015年、2019年两轮清理和规范,铁腕拨乱反正,现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高考制度的公信力也在恢复之中。
为了守住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平高地,为了维护高考制度公平的核心价值,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必须坚决全部取消,留一个口子,就要开十个口子;“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招生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要坚决落实落地,违者要追究责任。
坚决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价值,高考加分项目只能由教育部统一掌握,统一管理,严加规范;必须秉持“少而精”“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必须倾听全体考生和广大家长的意见,倾听社会呼声,公开征求意见。
高考制度的公平,关系着青少年一代的信仰和希望,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国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