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更好
近日,南京地铁上巡逻的工作人员向一名外放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出“告知单”,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该乘客收到的是“告知单”,而不是“罚单”。
正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本文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已在2022年6月5日起正式实施。笔者注意到新增了这样一条规定,“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相比旧版法律的“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大大扩展了法律的适用范围。
由此看来,对于乘坐地铁、高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某些乘客毫无顾忌地播放手机视频、音乐,让别的乘客“不想听也不行” 的不文明现象,“新噪声法”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约束。毕竟在法治社会,讲究“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据了解,南京地铁本身就有明令禁止手机声音外放的规定,车厢内更是贴有相关警示标语。由此,南京地铁工作人员对乘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完全是依法依规实施的正常管理行为。
至于为何开具的“告知单”,而不是“罚单”?笔者认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罚也要有罚的依据啊!“告知”,也是一种人性化管理措施,效果不见得差。再说,经过网上热议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对倡导乘客遵守地铁乘车规范会产生积极意义。
保持公共交通工具的清静关键还是要靠乘客自觉,只有人人都把文明当作习惯,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乘车环境。“新噪声法”不就是要求“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