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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费用治标不治本,维权仍需依法有据

李晗 最后编辑于 2022-05-13 1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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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一则特别的物业缴费单引起热议,一名七旬老人近八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业收取近三万元的电梯费。目前因老人摔伤在家,无法继续捡垃圾,催收电梯费一事暂时搁置。物业负责人表示,收取电梯费实则是想老人不再捡垃圾,若老人康复后不再捡垃圾,此事既往不咎,若仍继续捡垃圾,物业将会重启起诉工作。
纵观整起事件,物业的用意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催收电梯费实则是阻止老人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这个行为。电梯属于公共场所,业主交了钱,自然希望可以享受到最好的环境,老人捡垃圾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居住环境,同时也对其余业主的健康问题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时期,更是增加了病毒传播的风险。
事实上,老人频繁捡垃圾并不是因为生活拮据,需要补贴家用,而是因为老年生活太过无聊,想找点事情做,顺便锻炼身体。从老人本身来说,这事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对其他业主来说,却是一个“灾难”。小区的业主群中对此事早已有怨言,但老人年事已高,又不忍心指责,只好找物业出面协调。奈何协调无果,才想出了催收电梯费的方法。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频繁乘坐电梯和捡垃圾是两回事,但在相关通知中却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就容易引起误解,也就难以得到法律和舆论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物业催收无据,但是业主索赔有理。如果多数业主都认为,老人捡垃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经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授权,由物业代表业主向老人提起诉讼维权,而维权所得费用也是归全体业主所有,或是向法院申请下达禁止令,要求老人停止侵权行为,这样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更加名正言顺,有理有据。
当然,对于这样一位独居老人,多数人还是怀有同情心,并不是一定要她赔钱,只是希望她多为邻里考虑,消除安全和健康隐患,这也是每个居民应尽的义务。物业催收电梯使用费于法无据,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还容易遭到舆论的批评指责,社区和民警也应拿出更有力的协调管理措施,要求其子女配合,制止老人的行为,维护大家的居住环境。事实上,不少社区都啃过这样的“硬骨头”,只要下定决心,负起责任,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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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召开业主会议,共商治理办法。
    2022-05-13 15:02:0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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