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协商一致促和谐

Eva 最后编辑于 2022-03-10 19:59:24
3657 1 6

协商一致促和谐

近日,四川成都一小区的业主将自己的阳台封了起来,却没想到这一行为却被一纸诉讼告上法庭,要求恢复阳台原状。并且令人意外的是,物业在诉讼中获得了胜利。对此,业主表示不服,声称“封阳台是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别人来决定”,而有些业主则认为小区建筑是一个整体,封阳台影响外立面,影响房价,“是大家的事”。

类似的案件其实已经发生不少,同在成都仁恒滨河湾小区也有过类似判例。在物业与业主签订的《临时管理规约》中,他们也曾约定业主不得擅自封阳台,封阳台需要经全体业主表决。

这次案件中也有相关的规定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表决,虽然物业在这场诉讼中获得了胜利,但是阳台 在购买房屋时是属于房屋的一部分,不管业主是在什么样的考虑下选择封阳台,我认为业主是有这样的权利的。封阳台也有一定的好处,安全作用为首,有许多小孩甚至宠物等从阳台摔下的情况数不胜数,都应当引起关注。其次还可以更好的维护卫生等问题,阳台的清洁打扫也让许多人困扰。阳台常年暴露在外,带来很多灰尘,时间久了很难打扫,玻璃洗刷也是一大难题。长时间不清洁也会影响美观。

物业管理中包括治安管理,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以及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业主封阳台没有破环公共区域或设施,也没未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物业以购房时签订的规定中有需要业主三分之二的投票才可以封,但是,业主认为《规约》是一个条款合同,买房就必须签,没得选,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霸王条款。而物业也表示起诉是代表大部分业主,并表示这只是第一步,还会陆续起诉其他封阳台的业主,这样只会让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加深。物业应当考虑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好封阳台的相关事宜。我相信很多业主都是愿意协商沟通的。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人参果
  • 顺其自然者
  • 陆吾
  • 西江月
  • 文学院
  • 张秋生
发送

1条评论

  • 心平气和,认真解决问题。
    2022-03-10 21:28:20 0回复
    0
Eva
  • 69
    积分
  • 3
    博文
  • 20
    被赞

个人介绍

中文系学生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