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志·舒日敬传
【舒日敬,字元直,石马里人。万历壬辰进士,授泰兴知县。六阅月,城修政举,以杖毙奸人张耀,忤太守意,鹾(读cuó)使中伤之,罢其官。士民赴阙,讼令无罪,得下部议,而日敬已解绶行矣。方日敬之在任也,廉介自励,去之日敝衣一笥(读sì),几无还赀,乃毁所束银带。父老见之,易以镪,贮带于县,构“遗带亭”且肖像祠焉。
未几左迁徽州府儒学教授。致仕归,历主紫阳山、白鹿洞、滕王阁、杏花楼、虎丘诸讲席,一时名公卿多出其门。崇祯间以尚书沈璜荐,应诏言时务,因上“七策十论”,上嘉纳之,勅部议用。辞曰:“敬家居五十年,贫约如诸生,门人辈遗以金,薪水外輒均于弟侄及族邻之贫者。”所著见书目。
年七十九卒。门人万时华等私谥曰“文侃先生”。崇祯己卯督学侯峒曾以日敬从祀学宫,扬州府亦祀名宦。】
今译:
舒日敬的字元直,他是石马里人。(明代)万历壬辰(1616)年中了进士,被授任泰兴知县。他到任六个月,城池修筑一新,推行的治理措施行之有效。但是因为杖杀了奸人张耀,违背了太守的意见,盐运使中伤他,罢了他的官。县里的士人和百姓到皇城去,告状诉说县令没有罪,得到圣旨发下部里复议,然而舒日敬已经放下官印离开了。舒日敬在县令的任上,廉洁耿直、自我磨砺,离开的时候只有很朴素的衣服和简单的行囊,几乎没有路费,于是把自己束腰的银带燬了,取其银两。当地的父老见到,用银钱换他的束腰带,把带子存放在县里,建造了“遗带亭”,并且建生祠挂他的肖像。
不久舒日敬被降职担任徽州府的儒学教授。
他退休回家以后,历任紫阳山、白鹿洞、滕王阁、杏花楼、虎丘诸等书院的主讲席位,一时间好多著名的公卿出自他的门下。崇祯年间由于尚书沈璜推荐,他接受诏令陈说时务,因而递上“七策十论”的奏疏,皇上称赞他并采纳他的意见,下旨给部里商议任用他。他辞谢了,说道:“我家居五十年了,生活简朴得像个秀才,学生们送给我的银子,我除了柴米油盐日用之外,剩下的都平均分给弟弟和侄儿,以及临近的宗族。”
舒日敬的著作见书目。
他在七十九岁时去世,学生万时华等人给他私谥(私家给予某死去的人谥号),称他“文侃先生”。崇祯己卯(1639)这年,督学侯峒曾经把舒日敬配享在学宫里,扬州府(泰兴县属于扬州府管辖)也把他列入名宦祭祀。
清凉黄昏按:
对舒日敬的人生经历感到兴趣,于是把他的传打印下来,译成白话。
在郑鄤的笔下,他的八股文“美爱而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