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语】依法谈婚论嫁正常 表述言过其实不信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1月10日,河南周口22岁的朱女士回村后,一天时间内被家人安排相亲20多次。朱女士称,村里同龄女孩基本都结婚了,家里人比较着急,但感觉相得有点多,自己都相花眼了。一天相亲20次,不敢苟同。 我谈两点看法:
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很正常。河南周口22岁的朱女士女已经符合《民法典》“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可以谈婚论嫁。
关于“男大当婚,女大当家”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理解。在没有《婚姻法》的半封建社会,俗成的结婚年龄一般为男18,女16,而且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强调门当户对。大多到拜堂成亲也尚未谋面,送入洞房揭开红盖头才见真容。因为包办婚姻没有感情基础,仅为了传宗接代凑合着过一辈子。现在时代不同了,提倡自由恋爱,两厢情愿,条件成熟,步入殿堂,婚姻受法律保护。再说,法律规定“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没有上限。朱女士才22岁,有可能是21周岁,不算大龄,何必操之过急。农村有句老话叫“心急吃不得热豆腐”,婚姻大事也是这样。
二、言过其实,让人难以置信。“村里同龄女孩基本都结婚了,家里人比较着急”,这一点我信,尤其是农村,一般父母都关心着适婚年龄孩子的婚事,过年过节都会问不该问的同一个问题,“你有男(女)朋友了吗?”如果没有,就象朱女士那样被动的被安排去相亲。可是一天相亲20多次也太“拉天”了吧。
相亲不是买菜。大妈一个早晨可以赶多个菜市场,货比货,看到价廉物美的就来几斤,如果买到质量不好的,可以吸取教训,重新再买,不就是几个钱吗?可是婚姻是终身大事,不能如此轻率,否则会遗憾终身或走不到终点。
相亲不是招聘。招聘是事先有约,符合条件的到时排着队上门面试 ,一个人一天要面试20多人也会感到很疲劳。这里说的是相亲,这20多人从哪里来,他们都分别住在哪儿,时间如何安排……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是幽默还是记者报导有误?有人信,反正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