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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狼 最后编辑于 2021-12-27 1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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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铅灰色堆积在楼房与街道的上空,沙哑的风给落叶伴奏,这一场秋走得不徐不疾,或者说冬天太懒,来得拖沓,冗长的时间把寒冷拉扯成温柔,让小城里习惯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的人们格外不习惯。


上了年纪的单元楼的隔音效果赶得上一张漏风的网,我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绿色拍子,弓着腰屏住呼吸,正准备对桌子边上那只黑色大苍蝇下手的时候,听见了钥匙插了两次才插进年久锈蚀的锁眼,用了几分力气才转动开的声音,生了锈的门“吱呀”一声转开一个弧度,这种声音像指甲划黑板一样很挠心,让我来气的是然后苍蝇飞了。


那应该是对门马婶的新房客。我开门探出头看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正在把黑色的行李箱挤进门去,旧灰色钉着纱网的不锈钢门掩在他洗褪了色的夹克后,那是一扇很脏的门,上面沾满了煮饭婆的油渍、老烟枪的烟灰、酗酒鬼的酒气,还有洗头妹劣质香水的味道。我不清楚这个人会给这扇门留下些什么,但很显然他也不会住太久。小城积淀了几百年的刻薄与尖酸、一块钱当十块钱用的心态在以房租为收入以麻将和八卦为消遣的更年期妇女马婶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此般淫威剥削下这抽水马桶三天一堵电视机五天一坏的屋子里的房客是来去匆匆。


黑色的行李箱被吃力地提起又放下,他回身想把门带上,他看到了我。起了球的驼色粗棒针织围巾绕在他颈上,侧脸线条清晰,眉眼干净。


这是我和罗森第一次见面,我十七岁,他刚成年。他留下一个竹竿一样又高又瘦有些驼背的身影,而我,顶着鸟窝一样的头发,穿着山寨湖人二十四号大卫衣,胡子没刮,眼圈深重,手拿绿色的苍蝇拍,脚塞在棉拖鞋里,从头到脚贴着宅男的标签。


用这般略显矫情的文字来描述我和另一个男性的故事其实不是我的风格,但愿你不要把我意淫成一个同志。只是在我平淡无奇的浅薄阅历里,罗森是一朵奇葩,他的出现打破了我维持了十七年简单粗暴但基本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他被一种病症折磨了好几年了,这种病叫不出名字,会传染的。




白色的泡沫包裹着黑色的胡楂融在温热的水里,我抹了把脸走出卫生间,套上校服,背上书包,系好鞋带,然后和我妈说走了啊。


哎等下子,牛奶。我妈从搪瓷罐子里拎出温着的一袋热牛奶,擦干了,拉开我背后书包拉链塞进去。她只顶到我肩膀那么高,做起来总没有我小时候那么轻松,但每年到这个时候问的话都差不多,你棉毛裤穿哒?


我说没有我要赶校车了,拜拜。推了门出去,身后我妈的声音贯穿楼道而下,明儿个把棉毛裤加起来要降温了听到没有啊。


我下楼差点撞上迎面上楼的罗森,依旧是黑不溜秋的旧夹克,但里面单薄的破洞T恤和脖子上几根金属链子以及右耳的耳钉委实闪了我的眼睛。他警觉地瞥了我一眼,又很快卷着疲惫把目光收回去。我侧过身子让他先上楼去,他背后巨大的黑色的包里应该是吉他或者贝斯,像是一片摆脱不掉的沉重的阴影包裹着他。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随便扯了个笑容给他,他却没有表情地又把头抬回去。我一直觉得我的笑容很阳光很友好,可这小子一副很不领情的样子。


落拓与冷漠是病症之一,摇滚和夜不归宿更是病况典型。不过成为一个冷调摇滚小青年的确挺酷,我想如果我是个姑娘,遇到这种小说里的老梗我可能已经心花怒放了,抛下循规蹈矩的人生,染起酒红色的头发,穿上机车夹克,画上烟熏,涂上红唇,跟着他在喧闹的酒吧驻唱、在画满涂鸦的阴冷地下室里蜗居、在城市的霓虹与烟火中漂泊流浪,哪天被抛弃了,点支烟逮着个路人就深沉地告诉他,你知道爱上一个摇滚青年有多痛快吗,又痛又快……好了打住,这话恶心了。对于我这种性向正常三观端正的汉子,浪迹天涯听起来挺热血的没错,但只能当成别人的故事消遣消遣,非让我躬行一下我还真不大乐意。我妈用十七年把没钱没工作就娶不到姑娘的理论硬揣进我脑子里,我脑子里全是现实主义,这种单薄的现实主义构筑了我基础的免疫力。


小城一年四季都爱刮风,这点很不好,经常吹乱姑娘们的发型是其次,最蛋疼的是体育老师总是跟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有风,不能打篮球。


刮了两个月的秋风在礼拜天暂歇,可惜没有迎来我期盼已久的大晴天,只能说这一片的天空太沉重,风神铆足了力气也吹不散终年堆积在小城上空的铅灰色。


通常在这种周末的早晨,睡眼惺忪的我应该塞上耳机戴起卫衣帽子窝在电脑前面打dota,可我今天神清气爽得有点非同寻常。我在阳台上快活地伸了个懒腰,张大嘴打哈欠像那个狮子王,转头却看见隔壁阳台里那个小青年正端着个水杯看着我,幸好他不是个美女不然我会尴尬死。我咧嘴跟他“嗨”了一下。


然后我第一次到了对门的罗森家。我忘了当时是如何屁颠屁颠敲门说服他让我进屋看看的,应该也没什么,和搭讪姑娘比起来这实际上没什么技术含量。


让我咋舌的是,这一天的罗森耳朵上没有耳钉,脖子上没有金属,衣服上没有洞,头发没有像触电一样一根根竖得老高。他穿着白色圆领毛线衣,虽然质量不太好但看着挺舒服,柔软的头发搭在额头上,黑色的瞳仁很深又很空。他太瘦了,几乎是个骨头架子,而这种瘦衬出一种……说得矫情一点叫忧郁气质。要不是之前见过他,我会把他定位成一个每天把校服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话少得和哑巴一样的优等生。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他把马婶的这个破屋子收拾得像殡仪馆一样。我突然很想把那个自称有洁癖的卫生委员拎过来体会一下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我站在干净的瓷砖地上,是的,太干净了,所以我没有意识到病毒开始入侵了。我听到浅灰色的小音箱里有一个声音沧桑的疯子在唱歌。




谁在催我成长/让我失去迷途的胆量/我怕谁失望/我为谁而忙/我最初只贪玩/为何变负担/为何我的问题/总得等待别人的答案




当我发现罗森家里循环播放的不是披头士而是陈奕迅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进了酒吧想疯狂嗨一次,却发现台上的人西装革履地演奏着《致爱丽丝》;就像是兴致高涨开了dota想打怪,却发现队友都下线洗洗睡了;就像是逃了三节课等着去政教处领处分,结果李主任很温柔地拍拍你的肩说,小伙子干得真好继续努力。好吧这些类比有点蹩脚,但是我强调的是这种落差,这种落差是这种病的第二种症状,把一个脑袋强行分割成两个自相矛盾的灵魂,这两个灵魂彼此爱恨,最典型的是当年十七岁的郭敬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我记得罗森看到我一脸惊讶的时候他笑了,年轻的轮廓一下子像化了的雪水一样温和。他说摇滚只是他的工作,他生命中流淌的是这种安静的忧伤。我说你小子是双子座的吧。他皱了下眉头说不是,但我的灵魂是双子。


看,没错吧。




在我还健康的时候,我是一个很聒噪很热闹的人,窝在海绵露出来弹簧也歪掉的旧沙发里,喝着温开水,听着陈奕迅,偶尔聊几句,这种生活方式会令我浑身爬蚂蚁一样难受,可自从罗森把病毒传染给我,我渐渐地就习惯了甚至乐在其中,因为病症之三可以概括为一种刻意的自我封闭,刻意的,重点是这个定语。


罗森总是有意无意地保持缄默,即使和我聊天也像在自言自语。有一天我问他这么安静的日子不会无聊吗,他一边撕着调料包一边淡淡地反问我那你觉得无聊吗,我想了想说没有,他站起来端着泡面去厨房倒开水,回来之后把泡面放在茶几上,抬起漆黑的瞳孔望着我,他说原本只是想这样生存,习惯了就变成生活了。


我和罗森说话的间隙被拉得越来越长,有的时候我想说话但是不知道说什么,我发现我变得和罗森越来越相似,我已经习惯于有意无意地保持着沉默而忧郁的姿态,心里阳光活泼的苗子被我压抑得失去了生长的力气。我和罗森说,我的身体里有两个彼此相爱又相恨的灵魂,一个明媚,一个忧伤。可是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十七年以来一直活得很明媚的我现在因为什么而如此忧伤颓唐。




马婶的电视只能收十几个频道而且动不动就下雪花,所以罗森从来不看电视,他甚至不读报纸不打电话,他唯一的活动就是在打印纸上哗哗哗抄歌词,最好是泛黄的旧纸,大段大段的陈奕迅的歌词,颓废混杂着烟味我满脸胡楂,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一类。


除此,他也会写东西,写一个孤独的男人在阴暗潮湿的街道里行走,累了就蹲下来喝啤酒,他的口袋里装着一朵凋谢的玫瑰花,然后天亮的时候他自杀了。说实话他写的东西我看不懂也看不下去,但是我还是硬着头皮看完,告诉他我看懂了,甚至我会写出类似的东西。我从小对于读小说没有多大的兴趣,至多陪前女友看过一点郭敬明,不过这种三分之一人物动作、三分之二空洞的寂寞忧伤、没有多少情节只需要主人公在结尾荒唐地消失或者死亡的故事,不需要多少文学修养,我写起来还是挺顺手的。写完之后很有成就感,因为会有罗森这样的人赞赏我。这也是病症中的一种典型,我们同病相怜。




罗森站在灶台边上吃着泡面,眉眼低低地压下来,身体薄得像一张纸,他说他把自己与这个肮脏的世界隔离开来,这双筷子,这件旧夹克,这张掉了漆的木头椅子都与他无关,只有周围的空气和他分享着孤独。泡面吃完了他把纸桶扔进垃圾简,兀自倒在破沙发上把眼睛闭起来,他的世界充斥着只有他听得懂的喧嚣。这很奇怪,又很自然。


我只是点头,我已经不知道再回应他什么,我怕我说着说着也只会说出和他一样的话。孤独,残缺,死亡,绝望,人生,这一类词语。我突然有一种溺水的错觉,似乎这个时候装深沉已经成为了我唯一的救生圈。


我还不知道,我已经染上一种病很久了,并且病得不轻。




我十七岁。十四岁到十八岁是最容易染上这种病的年龄,身体里脆弱的现实主义被病毒杀死然后占领。所以那一年的“70后”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写晦涩的诗歌,所以那一年的“80后”跟着郭敬明无病呻吟着疼痛的青春,所以那一年的“90后”四十五度角拍成非主流,无由来的悲伤就像那画了眼线的眼睛一样越放越大。


还有,不得不说这种病源远流长,记得语文书上那个少年辛弃疾,总爱爬到老高的楼房上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妈把碗筷动得叮叮咚咚,我爸说韭菜盐放多了,我妈尝了一口,跟我说,请你以后不要有事没事跑到隔壁去,那个空房子里有什么东西迷得你要死要活的。


我低头扒白饭,我说你不懂。


我妈愣了一下。然后把碗一丢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声音不算响,她说我忍你很久了,最近一段时间跟被抽了魂一样,动不动就绝望,你才几岁啊你动不动就绝望。


我爸看了我一眼,跟我妈说,算了过段时间他自己就好了。




是啊,过段时间自己就好了。如果非要找出一种治病的药,那么也就是时间了。药量说不准的,有的人过了几个星期就自我康复了,有的人长到十八九岁自然药到病除,有的人工作之后现实主义反扑,有的人结了婚有了孩子不知不觉病也就好了,很少有人病一辈子,病一辈子太可怜了。


就像人得了一次水痘之后一般就不会再得,病愈的人遇见正在生病的人的时候,最多说一句幼稚或者装×,其实心里也清楚,自己曾经也装过。




再后来罗森离开了,他没有和我告别,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具体哪一天离开的。当我忙完了昏天黑地的期末考试已经是寒冷的深冬,小城像一个黑色的袋子挂在空中装满了刺骨的风,姑娘们可爱的脑袋上戴着五颜六色的毛茸茸耳罩,脚底下踩着胖乎乎的雪地靴,大风依然很不怜香惜玉,把她们的刘海吹得乱七八槽。当我敲着对门那扇又旧又脏的不锈钢门的时候,我只听到穿过楼道的风的声音,呼——呼——呼——


快要过年了该回家的人都回家了,马婶招不到新房客收不到票子可楼下的麻将声不但没有停歇而且愈演愈烈,伴随着我妈在厨房剁白菜包饺子的节奏,仿佛演绎着一场欢快的交响。


小城一天比一天冷,我终于把棉毛裤加上身了。我穿着湖人的卫衣。戴着帽子,没有刮胡子,窝在电脑前面打dota,忽然我感觉饿了,可我不太想吃泡面,我想吃我妈包的饺子。


我妈在房间门外跟我喊,写作业把音响关掉不要听音乐一心二用你蛮有本事的嘛。


我起身把音响关掉了,音响里本有陈奕迅在唱歌。我伸了个夸张的懒腰,打哈欠的样子像那个狮子王。暖气把房间吹得像春天一样,在这春天里,我似乎从一场病中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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