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孙海洋寻子事件中孙卓是选择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首先要明确的是收买不等于收养,收买是违法行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重罪,是发生拐卖的“源头之恶”,应态度坚决地予以打击。
在拐卖儿童事件的各方中,最为痛苦的是孩子的亲生父母,这种痛苦是持续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在孩子被拐后,他们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艰辛寻找,放弃本来的工作,放弃正常的生活,踏上了一条前途未卜的漫漫寻子路,数十年来承受内心的煎熬,奢望团聚的快乐,有些因为寻子心切被骗钱,有些在绝望中离了婚独自寻找,有些甚至思念成疾抱憾而去。那些最终找到被拐儿童的例子,无法掩盖大量仍在苦苦寻子的痛苦,聚光灯下媒体报道的“团圆”,无法细述背后付出的辛酸。而即使幸运找到孩子,也面临孩子无法回归亲生父母的困境。对孩子而言,相比其他同龄人还要承受抉择的痛苦、心理创伤和重新融入家庭的困惑。几口人命运的改变和一个家庭的破碎,是轻轻一句“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可以带过的吗?
对于被拐卖的儿童,因为牵涉复杂的情感而难以怪罪养父母,有些甚至会对亲生父母冷漠以对,血肉亲情再也回不去了。受到追诉时效的影响,有些养父母不用担责,甚至会强势不让孩子回亲生父母家。无论被拐的孩子选择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都会一直牵涉两个家庭,真的有办法能“圆满”解决吗?我们无法替当事人做选择,公安机关也无法强制被拐人做选择,被拐的孩子也许永远无法理解亲生父母的苦心,也许经过一番适应后顺利融入原生家庭,但不管如何选择,亲生父母都是痛苦的最大承受方,被拐孩子如果选择养父母又是对他们的二次伤害,而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在拐卖儿童市场中作为买方的养父母。
近年来随着刑法修改将收买方入刑、国家打拐DNA数据库的建立和团圆系统的建设等,拐卖案发量大幅下降,破案率也大幅升高,但家长们仍应该提高警惕。买方和人贩子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应该同情。愿亲子团聚,愿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