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泸州”建筑物高空抛烟头案中,民警称“我们到时候会采集DNA”。侧面说明在高空抛物没有入刑之前,受害人的维权之路是多么困难,即使是警察,也需要动用最新生物科技的力量才能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但如果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情况下,民事效果往往是差强人意的。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处罚仅仅局限于有严重危害后果的抛物行为,如今不仅惩罚产生严重后果的抛物行为,也惩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行为,必须将这类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在现行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结果犯上升到危险犯,情节严重不仅仅看抛物行为所产生的的后果,即使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民警的行为,仅仅为查明事实做了准备,即使后来有人承认此事,但无法防范未来可能抛下的砖头或菜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8年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但即使到现在,执法机关到社区普法还有足够长的路要走。高空抛物行为,本质是犯罪,关键在普法,只有让人民群众懂法用法,执法机关主动普法,才会保障我们走在小区里面,不会再有飞来“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