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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高空抛物危害极大 人防技防双管齐下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1-12-20 0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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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高空抛物危害极大  人防技防双管齐下


 

    近日,在四川泸州某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掉落在楼下一辆躺着婴儿的婴儿车上,将车顶直接烫穿。家人发现婴儿车里有烟气冒出,检查后发现竟是烟头惹的祸。若不及时发现,后果将不敢想象。

    由于事后无人承认,为找出罪魁祸首,民警经过申请后硬核喊话:“通知所有业主做DNA,并有肇事者承担全部检测费用。”民警这一招真灵,很快有人到派出所自首了。警察不费吹灰之力用智慧破了案。

   可是,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会留下痕迹和线索。就以这一次为例,如果家人没有及时发现,烟头烧尽,酿成大祸,这种方法就不管用了。我认为,作为公安机关,还是要注重做好预防和宣传工作,未雨绸缪,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高空坠物就象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如何减少和杜绝高空抛物,本人认为最基本的要做好两项工作:

    首先是人防。公安机关应会同居委会、物业、学校等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利用发资料、黑板报、图片漫画、电子屏幕、横幅标语、群众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宣传,人民警察、物业、网格员、志愿者走村入户、站上讲台,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宣传内容大致分两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让每一个人都知道,从25楼抛下易拉罐可当场致人死亡,20楼抛下一只麻将牌可致人骨折,18楼抛下一枚铁钉可插入人的颅骨,8楼抛下鸡蛋可致人头皮破损,5楼抛下一只蕃茄可砸碎0.5厘米的玻璃。二是高空抛物正式入刑。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罪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实行缓刑。

    其次是技防。即运用高科技术手段监控或管控现场,一方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形成威慑,另一方面为事后定责、问责提供事实和证据。建议公安、物业、居委会充分发动群众,共同筹集资金,安装高清防高空抛物监控设施,24小时、无死角密切“仰望”“俯瞰”小区每一楼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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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评论

  • 现在比过去好多了,落后地方因良好氛围暂无,要差点。
    2021-12-20 11:52:28 0回复
    0
  • 原来都住的平房,就没有这个问题。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也要在发展中解决。
    2021-12-18 21:49:09 0回复
    0
  • 高空抛物,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必须严查肇事者,依法严惩。
    2021-12-18 21:24:47 0回复
    0
  • 优秀作品!
    2021-12-17 20:27:02 0回复
    0
  • 严惩不贷。
    2021-12-17 10:19:14 0回复
    1
  • 物业部门应该多安装摄像头,监控无死角
    2021-12-17 09:51:08 0回复
    1
  • 如果做不到自觉 就只能靠惩戒
    2021-12-17 08:27: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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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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