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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五问安阳“狗咬人”】《小莉帮忙》被气哭,这是为什么?

何伯良 最后编辑于 2021-11-21 2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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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五问安阳“狗咬人”】

《小莉帮忙》被气哭,这是为什么?

 

最近,

河南卫视著名民生节目

《小莉帮忙》的主持人小莉被气哭了。

起因是她帮一个被烈性犬咬伤的老人讨回公道,

谁知道一般两三期节目能解决的问题,

拖到第十期也没结果。

这次《小莉帮忙》,成了小莉“最难帮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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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凶猛,主人耍无赖。

小莉哭泣的视频在网络端引起公愤,

纪委介入调查,

狗主人王新刚被暂停公职,

也对受害人道了歉,

处理结果大快人心。

但事情到此还不能画上圆满句号。

要持续保障绝大多数人权利,

累死侠义之心的小莉也没用,

需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

研究研究一件小事被拖成大事的背后,

到底有多少漏洞没补上?

到底有多少沉默的声音?

《小莉帮忙》这样的补位措施,

极大推动了事件的解决,

无疑有巨大的公共价值。

但我们应该深思这样一个问题:

媒体的曝光终究难以代替法律的审判,

否则,老百姓一遇到事情,

容易迷信媒体而非诉诸法律。

个别情况下,

曝光或许高效而成功,

但对于处理大量复杂的社会事件,

媒体毕竟“心有余而力不足”,

更无法“阳光普照”。

从效果说,

是治标不治本;

从成本说,

法律方式才是最低的;

从长远看,

法治力量才能最终撑起维权者的腰杆。

我们不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简单”的案子——

《民法典》规定,

狗伤人案件法律责任的承担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养狗符合当地犬类管理规定,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发生了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证明被咬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如果狗主人没有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发生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仍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够证明被咬人是故意为之,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人,不管狗的主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还是被咬人故意或过失,狗的主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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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狗咬人事件中,

狗是巨型贵宾犬,属于烈性犬,

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监控录像记载了被咬的整个过程,

狗主人应当对被咬老人的伤害承担全部责任。

按理说,

受害人可以走法律途径,

理直气壮进行控告,要求对方赔偿。

比起民间调解和媒体监督,

法律判决有强制力,

能从根本上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尊严。

事实上,

老人一家也的确聘请了律师走法律程序,

但推进不甚顺利。

这就引出另一个现实困境:

维权成本高昂。

维权道路上,

各方都有“成本—效益”的衡量。

一方面,

普通人去起诉要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

如果得不偿失,

就会让人“打退堂鼓”。

另一方面,

很多地方的确在客观上因司法力量所限,

影响了矛盾解决效率;

但主观上,

“资源紧张”“人手不够”

又往往成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托词。

此案中,

当地多次推诿扯皮,事件长期无果,

就着实说不过去了。

这才是比“狗咬人”更值得反思的问题。

民生无小事。

老百姓就是在零零碎碎中过日子,

不着眼解决这些“小碎事儿”,

无论出台多少权威严格的法条,

都会变成现实中起不到作用的花架子。

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就会失去信任。

扫除法治轨道上的“拦路石”,

需要执法部门的主动作为和治理进步,

如何让群众维权程序更简易有效?

如何丰富多元矛盾治理体系设计?

又如何优化执法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

短期来看,难度实在不小,

长远来看,成本实则最低。

这才是《小莉帮忙》帮的最大的忙。

辛丑年 十月十七

2021-11-21 

来源:央视网

来源:央视网

新华社五问安阳“狗咬人”事件,

 

小事为何被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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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11月20日电(记者冯大鹏 杨静)历经两个月等待,11月19日晚,安阳“狗咬人”事件终于迎来和解,犬只主人赴受伤老人家中道歉。

社区牵狗遛弯,狗突然伤人,本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为何发酵为全网关注的舆情热点?新华社记者赴河南安阳展开实地调查,发现多个部门层层失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未落实到位,导致小事拖大。

一问:承认狗咬人有多难?

物业提供的小区监控视频显示,狭窄的小区道路上,两条黑色高大的贵宾犬扑到老人身上,老人仓皇之中挣脱。受伤老人耿女士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老人背部被抓伤,腰部有被咬痕迹。

耿女士儿媳王芳表示,明明被咬伤,监控都拍到了,犬只主人还不承认,反称老人是摔伤,直到社会广泛关注后才被迫承认,行为太恶劣。

记者在安阳市锦华苑社区见到了受伤老人,她已打过多针疫苗,身体仍有些虚弱,需要家人陪伴。

二问:真的是心理辅导犬吗?

记者采访了解到,事件中的两只狗均为黑色贵宾犬,肩高64厘米,一只登记在事发时牵狗的李小迎名下,另一只登记在其女儿王某丛名下。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郭双军表示,虽然两只贵宾犬属于大型犬,但当事人自述该犬用于心理辅导,属于特种工作犬,可以给办理证件。“犬证登记办理时,犬只主人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犬只免疫证、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颁发的《犬注册登记证》,并填写了文明养犬承诺书。”

耿女士的家人表示,王某丛是否需要心理辅导,这两只大型犬究竟是不是心理辅导犬、能不能办狗证,期待官方深入调查给出准确结论。

三问:公职人员为何面对事实还耍赖?

据悉,9月20日13时,狗伤人事件发生后,李小迎从家中取来碘酒等药品为耿女士擦拭,并电话通知丈夫王新刚开车带耿女士去防疫站打针。王新刚赶到现场后,与耿女士家人沟通未果,双方产生了言语冲突。随后,耿女士及家人自行去打了疫苗。

王芳表示,王新刚作为公职人员,面对铁一般的事实,拒不承认、拒绝道歉、无视民警调查等种种行为,令她和家人感到失望。

据调查,王新刚系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食品药品稽查专员。事发后,支队领导多次找王新刚本人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及时化解纠纷。

四问:小事为何越拖越大?

受伤后,耿女士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维权措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到过小区所在的中华路鑫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养犬的主责部门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公安部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阳市信访局、安阳市纪委监委,并向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求助。为了合法维权,耿女士家人还聘请了律师。

王芳告诉记者,事发后公安部门称狗咬人属于民事纠纷,犬只主人没有驱使狗故意伤人,让去找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则先称大型犬不属于城管负责、也不会办证,后期却又拿出了狗证。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耿女士家人及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记者反复奔走在多个部门之间。王芳说:“安阳市一些部门不作为,推诿扯皮,把我们推来推去,这次真切地感受到了讨个说法有多难。”

据了解,安阳市城管部门曾建议耿女士家人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纪瑶表示,当前国家正在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法院起诉会浪费司法资源,地方相关部门应该切实担起矛盾化解责任。

五问:社会治理能多些主动作为吗?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在实地采访过程中也颇感无奈,不仅遭遇了推诿,有的部门还不接受采访,有的部门称等一等再说,有的部门则跟记者打起“太极拳”、上演“躲猫猫”。

舆情汹涌之下,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1月19日起,对王新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11月19日晚,王新刚来到耿女士家中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不再在小区内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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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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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 19:08:0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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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 19:02:1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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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谢泉老关注支持!顺致冬日幸福安康!
    2021-11-22 19:01:5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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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新刚不是“一般人”,你懂的!
    2021-11-22 18:01:31 0回复
    1
  • 狗患不除,民心难安!!!
    2021-11-22 13:25:17 0回复
    1
  • 民生无小事
    2021-11-22 08:17:40 0回复
    1
  • 反对官僚主义任重道远,精简政府机构刻不容缓。
    2021-11-22 08:12:0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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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生于常州,现退休,信仰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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