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能是借款吗?

李诗怀律师 最后编辑于 2021-10-30 16:46:26
2716 1 4

一般情况下,甲向乙转账,如果甲乙之间没有特殊关系,那么甲可以把给乙的转账说成是借款,如果乙否认是借款,那么乙应该拿出反证,如果乙没有反证,那么推定甲关于借款的主张成立。

而情侣之间转账的情况就不同了。

如果是出于增进感情、表达爱意而送的小额礼物,或者是消费性赠与,或者在特殊时间以特殊数字形式给的,比如在生日、情人节、七夕节、妇女节等给发520、1314这样的小额红包,就是法律上的赠与行为,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

较大价值财物的赠与,如果是基于对方已经表明会与其结婚、或者有理由相信对方会与其结婚,以结婚为前提而赠与的,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分手时,应该返还该财物。

如果所赠财物,属于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则按照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是否该返还。

当然,情侣之间的转账,也可能是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或者投资,当然也可能是借款。这就需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则由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张秋生
  • 泉水涓涓
  • 人参果
  • 西江月
发送

1条评论

  • 送出去时就要想好了,反悔时要回来就难了。
    2021-10-31 08:54:05 0回复
    0
  • 1981
    积分
  • 162
    博文
  • 593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