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春风时评】我要为被逮捕的校长鸣冤叫屈。

春风化雨AB 最后编辑于 2021-09-29 10:10:39
3330 3 5

春风时评我要为被逮捕的校长鸣冤叫屈。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马头镇刘庄大队下面有个自然村杨庄村,里面有个杨庄小学,有学生400多人,校长王海峰,40岁,已经扎根在这个学校多年,深受师生和当地村民喜爱,获得过多项荣誉,教育质量在太康县乡村小学中名列前茅。

 

6月21日下午5时许,彭建峰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来到学校,从侧门闯入杨庄小学校园,70多岁的门卫想拦下彭建峰,但没能拦住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便推搡着正打电话的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动手打了王海峰。王海峰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

 

彭海峰,又名彭如涛43岁,在2017年曾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十一个月,平素横行乡里,劣迹斑斑,曾有多次喝醉酒闯入校园打骂师生行为。

 

事发后,两人均被刑事拘留,9月16号,太康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为名,对王海峰执行逮捕。

 

期间,7月7号,马头镇中心小学和杨庄村民曾联名上书,证明彭是一名乡村流氓,到处惹是生非,希望有关部门站在关心基层人生安全基础上,帮助到王海峰校长。

 

9月26号,该事件被发布到网上之后,立刻引起了各界网友的广泛关注。大多数网友都认为,王海峰的行为应当被认为是正当防卫,维护校园秩序,案件不应该被定性为打架斗殴。

 

律界网友留言表示,彭建峰酒后不顾阻拦闯入校园并且辱骂小学生,这已经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而校长出手阻拦是十分理所应当的,另外,此案的案发地点特殊,事发校园,校长本就应该有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彭建峰先动手对校长造成了伤害,王海峰出手绝对是正当防卫,而且双方均为轻伤,并没有造成防卫过当。

 

我是早上看到此新闻,脑海里不禁想起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砍人事件,导致21名学生受伤,  其中9人死亡(7女2男),那天我们正在召开汇聚爱的力量慈善晚会协调工作会议,作为一名助学公益人,曾经走访,调研过四五百所乡村小学,让孩子们能平安学习永远是学校第一要务,而当下,针对学生的伤害事件屡见不鲜,2021年,4月28日14时,广西玉林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发生一起杀人案,24岁的男子曾某闯入幼儿园砍杀老师和幼儿,16名幼儿、2名教师受伤,其中两名幼儿伤势较重,抢救无效身亡

 

这些作恶多端的凶手,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有反社会性人格,心理变态,当自身遭遇挫折就仇恨社会,采取极端手段向弱者行凶来报复社会。彭建峰,无疑,存在有这样的倾向,这是一个极其危险,需要警方来注意的人。

 

王海峰校长,扎根农村小学,获得多项荣誉,一名教师,和彭建峰能等同吗?但太康县公安局等同了,确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情理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处理一个潜在的反社会人格人员能保一方平安,而对于乡贤,从古到今全是比较慎重。

 

况且,这案就如网友所说,王校长是在校园里面,面对一个闯入校园,粗话打骂孩子,且冲上来殴打自己的凶手,保护自己,保护孩子,进行自卫反击是自然反应,更应该得到的是社会的褒奖,太康县有关部门采用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是极为不妥的,也许造成的恶果就如彭宇案。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对青少年安全和权益的保护程度,营造更加安全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很多国家法律规定,对擅自闯入强行闯入校园的人员,学校安保可以使用工具,采取特殊手段制服,这属于职务职责,哪怕打伤也不付任何法律责任。这也是国际通用的准则。

 

所以,今天,我和当地村民,家长一起,要为王海峰校长鸣冤叫屈,各位读者,如果您同意,也请点右下角在看,共同呼吁,我们的发声,就是为了建设一个和谐安宁的环境,我们也能平安喜乐,谢谢。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张秋生
  • 彭岸良
  • 六塘一柳
  • 西江月
  • 一点强豆
发送

3条评论

  • 果不其然,太康警方已给王校长由逮捕改为取保侯审了!
    这是什么节奏呢?我看恐怕是为自己先找个台阶下吧!
    简单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2·O版了!笑煞我也!
    2021-10-01 02:53:56 0回复
    0
  • 如果内容属实,不妨静候剧情反转吧,就现在所知案情,似乎多少反应了当地基层公检部分的业务素质低到地平线下了吧,不过还是淡定淡定,我可不喜欢做什么愤青的。
    2021-09-29 21:09:56 0回复
    0
  • 公安部门没有调查好
    2021-09-29 20:50:29 0回复
    0
  • 16136
    积分
  • 1581
    博文
  • 4479
    被赞

个人介绍

助人达己 悦世乐心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