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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社会价值=快乐x责任/愚昧x无知²​

许黎明 最后编辑于 2021-08-09 13: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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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社会价值=快乐x责任/愚昧x无知²

 

生命中包含了一些基本的大家可以形成共识的要素,这些要素之间有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有确然的规律,这个规律若要总结出来,公式如下: 人的社会价值=快乐x责任/愚昧x无知²(其中|1|=快乐x责任)。试述之。

先说|1|=快乐x责任,式中1,指一生。生死由命,每一个个人生命从生到死,只有一种刻度,我们可以把出生到死亡,看作是一个从0以上(不包括0)到1的一个长度过程,整个生命长度中的任何一个时段,都是不能大于这个一生中的终极的1,所以,相对于自己,这个刻度是个绝对值,它是绝对值1|1|)。快乐和责任,在生命的过程中,是共生的,是一个互为倒数关系,责任大的时候,快乐是低的,当一个人只追寻快乐时,承担责任的能力一定是低的,如果你会总结自己的人生感悟,莫不如此。如果有人质疑说:承担责任中有无限的快乐!那倒也有确实的例证:去看看《封神演义》,满篇都是,但那是神仙们干的,普通人在那样的世界里,都是血流漂橹时的必要工具和被拯救的背锅者,不如蝼蚁的。现在这个神已经快死透的世界里,先认真审视作为普通人的自己,可以视为一种自我救赎吧。

除了个别被遗弃山岭由豺豹虎狼收养的特例的人,其他的,都应当处在人类社会中生存,共生、利他、利己,是人与人的一个基本形态。人应当有其社会价值,其价值也有高有低,要不然,文明发展就是一句空话。用以前的读书为例:孔子在文庙里被供奉着,其弟子可以做宰相、官僚、塾师,因而价值差异就很明朗,当然那是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时候,现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分工无限量细化,价值的分担成为很复杂的事情。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也要开产业工人做的车,吃农民种的米蔬,接受快递小哥的外卖,因而这个社会中的人,各有各的价值,但要混淆这种价值差异,因而说谁也离不开谁,因而每个人的价值是相同的,这就是昏话,因为无法回避的:人有贤愚。

印象中,鲁迅先生一直以为:愚昧是可以改变的。我以为:大先生混淆了愚昧与无知的关系,我想;愚昧是永不可改的,能改的是无知。如果要我来定义愚昧,我坚定地认为: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生理性智力,就是愚昧,只不过在发育的过程中,有没有自我开智的可能。开得越多,愚昧则减得越多,开得越少甚至不开,则不过就是愚昧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有的干脆一直愚昧到死。愚昧的程度越大,获知的能力越低,获知的能力越低,无知的面积越大,所以,上述的公式里,无知会平方化。

回到这个公式:人的社会价值=快乐x责任/愚昧x无知²。

人的社会价值的大小,无需赘述了,从分子与分母的关系可以看出:当“愚昧x无知²”这样的分母很大时,其“快乐x责任”的分子将会显得极其无力,其“人的社会价值”的得数也会很低,低至无穷小。

有一个特别好的例证:扬州疫情被一个拿着别人绿码的毛老太搞翻了,因为她追求打麻将的快乐,因而背弃了最起码的公民责任,因而从公式上看,不管她的快乐有多大,她的责任值是极其低的,两者相乘,这个分子数不会高;但整件事情中表现出的愚昧与无知,已经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这个分母数实在大的让人瞠目结舌,套着这个公式算下来,这个得数的值有多小,得穷尽想象者得脑力。但由于本公式中所有的数值里没有负数,也没有0,所以,我们不能让她回娘胎回炉(负数),也不能杀了她(归0)。

对于社会价值低的人,这个社会的手段,注定无解。因而,本文所述公式,会长存于世。

 

                                      2021 08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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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评论

  • 这个公式不仅是成立的,更是深刻而现实的,非常人所能思及!
    上次点评我草率了,没经过大脑就下笔没了魂,歉疚不已……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
    2021-08-09 12:59:40 0回复
    0
  • 许先生真是一级教授级别。
    2021-08-09 08:16:09 0回复
    0
  • 假如此公式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其分母指数愚昧和无知必须大于等于一,否则结论必是背道而驰,愈行愈远……
    也许会有人说:分母那有小于一的?不,可以有分数一一如1/2等等,那就然并卵啦……
    然后我们不妨推导一下吧:一个人的愚昧无知越小,其社会价值定是越大,这个数式还是去请老许的同乡,华罗庚教授求解答吧。好像有一丢丢反啦,兄deli!
    所以我想这公式真的要好好推敲推敲……
    2021-08-08 21:24:29 0回复
    0
  • 有理有据。
    2021-08-08 08:59:0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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