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刷手机,看到清廉江苏一条信息,日前,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斌受贿一案。王斌一审获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王斌,1971年生,大专文化,原新北区奔牛水利站副站长,2020年起为新北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他是单位唯一具有水利工程技术资格的专家,王斌熟稔从招投标资格审查到开标评标、从水利工程量测算到现场施工监管的全流程,是当地水利系统的“行家里手”,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他不是被动受贿,而是主动出击,在长期工作中,他既作为专家评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分,又代表监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现场施工矛盾进行协调。久而久之,王斌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结成“利益共同体”,对经手的水利工程雁过拔毛,多次导演串标让标、违法分包、虚报工程量的肮脏“交易”。
让我们来看一个拍案惊奇的交易故事,一个仅仅只有66万元标的工程,王斌一个人就拿到好处费11万元,下面,看判决书上的事实故事。
2020年9月22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一则该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然而,在公告发出前,熟知内情的王斌便将工程招投标信息透露给了常州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想不想做这个工程?想做的话,拿15万来,我来操作。”
王斌口中的“操作”,其实是一条明码标价的灰色“利益链”。原来,赵某的公司不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王斌示意他通过借用资质来满足招标条件。两人通过支付“让标费”的形式,找到多家彼此熟络且有资质的单位共同参与陪标,在开标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以此提高中标率。
完成这一环节后,王斌将从赵某处得到的“操作费用”拿来向第三方服务公司测量队员工行贿,促使“交易”顺利进行。不日,该工程中标公告发出,赵某如愿竞标成功。在这项标的79.86万元的项目中,王斌一人就拿了11万元的好处费。
OK,作为一个曾经学过建筑的工程师,也粗通建设过程和造价计算,我们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利润约在百分之十左右,这已经是比较高的,我们来做个算术题,79万工程,王斌一个人就拿了11万,然后第三方服务公司行贿费用、还有找的陪标公司让标费,我们姑且算2万一家,就已经去掉了15万元,然后进场施工,还要面对王斌这样败类的吃拿卡要,过程中各种费用,算五万吧,另外建筑公司也不能白干吧,赚个十万总要的吧,79万扣掉30万,另外还有税金,上交公司管理费等。
这个项目,满打满算,真正用在这个水利工程上的钱,顶多只有一半,就是35万。那么。这真正按照图纸和工程量施工,这有可能完成吗?当然不可能。
保证赚钱,只有2个方法,第一就是偷工减料成为豆腐渣工程,第二就是虚增工程量,投标70万,结算100万。而前面方法留下隐患,郑州大暴雨造成全市水淹,损失无数,这豆腐渣工程在里面居功至伟。其二就是人民和国家财产遭到损失。
我今天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种种案件,总感到和我们无关,但我们是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里面,当遭遇水灾,需要这些水利工程起到作用,或农民种地,需要水利工程帮助时候,而这些成了摆设,形象工程,那受害者还不是我们自己吗?
我们全是在同条船上,常州轨道交通公司建设地铁窝案,从合同部经理黄飞鹤,运营经理宋大伟,工程部经理陈光辉,副总经理胡导云,副总工程师刘增光,党委书记,总经理夏永俊等这两年在地铁一号线开通之时,悉数被抓,结合郑州地铁五号线惨案,不由不让我们忧心忡忡。
为此,抱着为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能不能倒查下王斌,夏永俊们所负责的工程质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