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旅游本是一项接触自然、锻炼身体的有益活动,但由于人为的冒险、盲目等非理性因素导致部分游客受困和遇险,既影响游客自身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又给景区的管理和救援增加了难度,事件的频发引发救援方式的广泛探讨,其中是否推广有偿救援引起热议。按照实施救援的主体分别为政府机关、景区团体、商业机构,目前国内的旅游救援可分为公共救援、公益救援和商业救援三类,其中景区救援属于公益救援。笔者认为,即使是公益救援仍可尝试对不顾劝阻和警告的游客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收费,游客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违规涉险的后果。此外,通过提高游客的违规成本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但具体实施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对于违反景区保护条例的探险活动,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出台法律法规对有偿救援的救助主体、救助程序、责任主体等予以明确。二是要对有偿救援的收费细则进行规范,避免过度收费,将景区的有偿救援定位为公共救援的有益补充。如果景区完全对标市场化的商业机构的救援费用,那么救人就成为一项盈利活动,有违人道主义精神,且部分被救援者难以承受。但如果费用过低则难以起到警示作用,无法引起游客的重视,且会过多占用社会资源。所以要制定景区有偿救援合理的收费细则,这有利于搜救行动的常态化施行,也便于在游客进入景区之初提醒其谨慎选择冒险活动。
此外,搜救人员是在承担一定风险的情况下去救人,他们的生命和被困的游客一样宝贵,景区的有偿救援可以在明确救人是首要目标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手段以提高搜救效率和降低搜救人员的风险。比如景区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救援机构,将公益救援与商业救援相结合,合作开展救援;区域间的景区可因地制宜组建救援联盟,共享救援资源,支持和发展专业救援的志愿者队伍;强化事前的提醒和事后的保障,对违规探险的后果以图文和视频的形式在景区醒目处公告,要求“自甘风险”的游客必须购买相关旅游险方可进入带有一定风险的景区地带;建立景区有偿救援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大对有支付能力的探险者的救援追偿力度等。